改名要滿足條件:第一是本人要表達改名的意愿,第二是理由要充分,第三是本人要承諾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以下是小編整理的30歲能不能改名字,希望可以提供給大家進行參考和借鑒。
30歲能不能改名字
30歲可以變更姓名,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即可。
法律依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改名字最新的法律規定是:未成年人改姓名的,一般需要本人或者父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姓名;成年人改姓名,只需要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姓名,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父母想給孩子改姓名的,需要父母雙方都同意。
(1)未滿16周歲公民要求變更現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監護人持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填寫申請報告,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經派出所審核批準后,辦理變更;
(2)已滿16周歲公民要求變更現用姓名的,由本人填寫申請報告,持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證書原件及有關證明(有單位的要有干部履歷表或招工表并由單位核實簽意見蓋章),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報縣級公安機關審批后,辦理變更。
3)父母離異后一方要求變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并簽協議后,方能申請辦理變更。
(4)父母離異后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要求變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
①十六周歲以上未滿十八周歲且以本人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可以自主決定本人姓名的變更,其父親和繼母,或者母親和繼父要求變更其姓名的,必須征得其本人同意;
②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的父親和繼母,或者母親和繼父經協商同意,要求變更該未成年人姓名的,應當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③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姓名的變更,由其父親和繼母,或者母親和繼父協商一致后決定。
(5)公民要求增加"曾用名"的,需增加的"曾用名"必須是公民過去在戶口登記機關申報登記并正式使用過的姓名。
尊敬的領導:
本人現用名:__,性別:_,民族:__;戶籍住址:
出生日期:,身份證編號:
由于當初登記之時出現錯誤導致使用此現用名,后在家里一直使用__名,上學時以及在外打工期間也一直使用__名,因為和身份證上的名字不一致,給我的日常生活帶來了許多不便,造成了很多苦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十九條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
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條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后予以變更或者更正。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第十八條:2.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以上規定,特向貴局提請將本人的現用名:__,更改為:__.本人承諾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
愿貴所充分理解一個公民的改名意愿,謹請領導批準為盼,申請人深表感謝!
此致敬禮
申請人:__
20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