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證改名字只需要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結婚證上的姓名。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改名字結婚證更名流程,希望可以提供給大家進行參考和借鑒。
改名字結婚證更名流程
1、提出申請:由申請人向常住戶口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填寫《公民主項信息變更、更正審核表》。
2、受理申請:戶口登記機關受理申請人所提交的申請材料,并進行初步審核。
3、審批申請:由縣級以上(含)公安人口管理部門審批。
4、反饋結果:審批機關應當做出批準或不批準的決定,逐級反饋至戶口登記機關,并告知當事人。
5、打印表簿:審批通過的,由戶口登記機關收繳其原戶口簿內頁、居民身份證,另冊保存原常住戶口登記表,并為申請人建立新的常住人口登記表,發給新的居民戶口簿內頁。
1.對于需要在結婚證上更改姓名的情況,應首先前往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戶證窗口進行咨詢和辦理。在此窗口,您可以領取相關的申請表格,并了解所需的具體材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公民在需要變更姓名時,應向戶口登記機關提交申請。
2.對于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這一申請應由本人或其父母、收養人提出,而對于十八周歲以上的成年人,則應由本人提出申請。
3.除了填寫申請表格外,還需準備相關的證明材料,如戶口本、姓名變更更正的理由和相關證明等。
4.提交完這些材料后,經過戶口登記機關的審查,一旦確認屬實,即可進行姓名的變更。
1、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結婚證上的姓名。
2、當事人因為姓名變更申請變更結婚證上的姓名的,申請時應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當事人變更姓名的證明材料。
3、當事人的戶口簿上以曾用名的方式反映姓名變更的,婚姻登記機關可以采信。婚姻登記機關按照補發結婚證的程序,重新發給當事人結婚證,同時收回當事人原結婚證。
結婚證改名字需要多久需要咨詢當地的民政局,各個地方的行政辦事效率會有所不同。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結婚證上的姓名。
當事人如果因為姓名變更,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結婚證上的姓名,應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當事人變更姓名的證明材料。當事人的戶口簿上以曾用名的方式反映姓名變更的,婚姻登記機關可以采信。婚姻登記機關按?照補發結婚證的程序,重新發給當事人結婚證,同時收回當事人原結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