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人改名字的,由本人攜帶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等材料向原戶籍管理機關申請改名字。以下是小編整理的90后改名字的手續,希望可以提供給大家進行參考和借鑒。
90后改名字的手續
(一)、本人到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公安局刑警大隊開具有無刑事處罰記錄證明,必須要本人去辦理,并隨帶戶口本、身份證,印制一個十指的指模,大約需要一個星期左右可取證明。
(二)、準備兩張一寸本人近期照片,到當地派出所領取兩張《戶口登記內容變更申請表》空白表,并按照規定要求填寫清楚、正確。
(三)、將《戶口登記內容變更申請表》拿到所在的村委會(鄉鎮)或居委會(街道)簽字蓋章,并請村委會(鄉鎮)或居委會(街道)出具證明。如果是在校生或有單位的,所在學校或單位均要出具證明。
(四)、本人寫好一份戶籍改名字申請書,并隨帶上述證明以及戶口本、身份證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需要派出所和縣(市、區)公安局(一般均需3人以上)全部簽署同意意見后才算辦理完畢,然后即可辦理新的身份證。
需要本人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并且寫上自己需要更改姓名的理由,戶口登記機關審核之后會向申請人索取有關更改姓名的證明;審核通過之后帶上更名所需的資料,例如戶口簿、身份證等到戶口所在地登記機關申請變更,提交上資料之后就大概3-4個星期就會更改完成,本人到戶籍部門打印新的戶口簿,申請新的身份證即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改名字不需要錢,改名字是每個公民都有的權利,一般這種情況是不會收費的,因為不需要工本費,但是如果身份證也需要換名字的,那么則需要交更換身份證的費用,一般是20元。
《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法律依據:《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第二十四條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注:關于領取戶口遷移證繳納工本費項,公安部于1975年9月15日“關于取消戶口遷移證收工本費的通知”中已予取消。
第一是本人要表達改名的意愿;
第二是理由要充分;
第三是本人要承諾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二條 自然人享有姓名權,有權依法決定、使用、變更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三條 法人、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有權依法決定、使用、變更、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稱。
第一千零一十四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干涉、盜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權或者名稱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