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權人發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權證之外,還可向共有權人發放共有權證。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房產證改名字手續,希望可以提供給大家進行參考和借鑒。
房產證改名字手續
1.如果是離婚后房產證更名,需要提供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和房產證。
2.如果是通過贈予方式更名,需要簽署贈與協議并去房屋交易大廳過戶。
3.如果是通過銷售方式更名,需要填寫買賣契約并去房屋交易大廳過戶。
4.如果是房子繼承需要更改房產證名字,需要辦理繼承權公證和房屋過戶登記等手續。
(一)關于房產分割的離婚協議書(協議離婚時);
(二)離婚財產歸屬協議,權利人一方申請登記的,需要提交經公證的離婚財產歸屬協議(協議離婚時);
(三)生效的法院判決書及復印件(訴訟離婚時);
(四)判決書中明確房產歸屬的可由權利人一方申請登記房產證(訴訟離婚時);
(五)離婚證及復印件;
(六)房產證;
(七)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房產證改名字要收費,需要收取房屋登記費和相關稅費。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二十一條 登記事項自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時完成登記。不動產登記機構完成登記,應當依法向申請人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辦理房產證變更應到當地的房管局辦理。
買家要提供的資料有:
1、合法的身份證明正本,港、澳人士提供回鄉證,外籍人士及臺灣人士提供護照、居留證;
2、戶口簿正本或復印件;
3、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或未婚證明正本;
4、近一年來的收入證明(如單位收入證明、存款證明、有價證券及其他收入證明)。
賣方需要提供的資料有:
1、擬賣房屋的產權證明文件正本;
2、測繪圖原件及復印件;
3、共有的房地產須提交《房地產共有(用)證》及共有人對房地產買賣的書面意見;
4、如房屋已出租,須提供租戶同意搬遷的證明資料;
5、合法的身份證明正本,港、澳人士提供回鄉證,外籍人士及臺灣人士提供護照、居留證;
6、戶口簿正本或復印件;
7、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副本亦可)或未婚證明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