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字必須先用出生證上的名字上戶口,然后在戶籍機關更改,出生證上的姓名變更為曾用名。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出生證明辦理后想改名字怎么改,希望可以提供給大家進行參考和借鑒。
出生證明辦理后想改名字怎么改
若落戶前想改名,需要去醫(yī)院重新更換一個出生證;落戶后想改名,若有正當理由,可向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更改申請。
換發(fā)《出生醫(yī)學證明》主要是指原簽發(fā)機構因為當事人或簽發(fā)機構責任導致原《出生醫(yī)學證明》無效,或由戶口登記機關提供相關證明不能進行出生登記而需變更新生兒姓名的。
1、首先你戶口本上的姓名要是你更改后的。更改如果涉及姓氏,要去公證處辦理個公證,公證的時候要夫妻兩人一起去,帶上孩子的出生證,戶口本,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和結婚證。然后帶以上材料,加公證書到你孩子戶籍所在的派出所,辦理孩子的姓名更改。如果不涉及姓氏更改,則直接帶以上材料(不需公證書),去孩子戶籍所在的派出所辦理更改即可。
2、然后你去報社做個出生證的遺失申明。記得抄下出生證號。然后夫妻雙方一起去當時生孩子的醫(yī)院,帶上登有遺失申明的報紙,夫妻雙方和孩子的戶口本,結婚證,身份證。由醫(yī)生幫忙補辦即可。補辦的時候可以和醫(yī)生說明,按戶口本上的姓名寫。但是如果涉及到更改姓氏的,要夫妻雙方寫個說明,即日后如發(fā)生任何事情,與醫(yī)院無關。
出生證明上的姓原則上是不可以更改的。出生證明上的姓一旦確定,在法律層面上便被視為已經(jīng)登記,無法再隨意更改。
戶口本上的“常用名”是可以進行更改的。如果在申報戶口時,你希望改變孩子的名字,那么在相關手續(xù)完備的情況下,這是可以實現(xiàn)的。
但需要注意的是,戶口本上的名字更改并不影響出生證明上的姓名。
出生證明,從字面上理解,我們就可以知道,它是我們寶寶出生身份的法律證明,證明了寶寶的家庭狀況,也證明了寶寶作為我們孩子的社會關系,同時,日后寶寶辦理戶籍、出國證明等都需要用到出生證明。
出生證是每個嬰兒(公民)出生都應該頒發(fā)的證件,證明其出生時間、地點、姓名、性別、體重、身高、血型、嬰兒號、胎次、出生證號、健康狀況、接生醫(yī)生等出生證情況。出生證是嬰兒申報戶口的有效證件之一。
1、證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的出生人口出生時的健康及自然狀況;
2、證明出生人口的血親關系;
3、作為新生兒獲得國籍的醫(yī)學依據(jù);
4、作為戶籍登記機關進行出生人口登記的醫(yī)學依據(jù);
5、作為新生兒依法獲得保健服務的憑證;
6、為其他必須以《出生醫(yī)學證明》為有效期限的事項提供依據(j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