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姓名需要去本人的戶口所在地進行辦理,需要帶著變更之前的戶口本以及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落戶后更改名字流程,希望可以提供給大家進行參考和借鑒。
落戶后更改名字流程
1、第一步:居委會的負責人簽字,或者你所住的村里負責人簽字。如果你是農村的,那就要村支書簽字。
2、第二步:找當地派出所,必須片區(管轄區)的_審核,簽字。
3、第三步:負責你所居住的片區的_簽字“同意”后,還要派出所所長簽字。
4、第四步:派出所所長簽字,后續審批派出所會把你改名字的檔案提交給上級審核,這個流程一般沒有障礙。
會有影響,一旦改名成功,所有原先用名記錄都要更改。比如要辦理身份證、戶籍的更改,原畢業證以及其他證件都會與更改的名字不一致,造成諸多困難。
改名申請一般沒有規定的時限,大概十五天左右。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改名之后的身份證,需要重新辦理,身份證名字和戶口本名字需要一致,修改之后戶籍檔案里面會注明本人的曾用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規定,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1,公民名字中含有生僻字由于原戶籍系統以及當地文字打印問題,導致部分公民名字里面仍舊具有生僻字而導致現階段相關業務辦理時候在電腦里打不出來的情況。公民是可以直接帶上戶口簿原件到戶籍所在地部門申請辦理的,相關人員會用電腦輸入該字體,確實無法輸入的情況下給予通過名字更改(1)。
2,在同一居住地或同一個年級里有重名的公民在居住地當地或者在同一年紀學籍學生里面出現重復名字的情況下,可以帶上居住地村委會出具的相關證明或者學校出具的相關證明(證實公民跟當地相關人員同名)到戶籍部門申請辦理的。
3,公民名字讀起來讓人產生岐義隨著社會網絡化等情況出現,導致原來很正常的名字因為有諧音,便很容易讓人產生岐義,并引起人們的嘲弄或者尷尬的情景出現。對于該諧音的名字,公民是可以直接帶上戶口簿前往戶籍部門進行咨詢更改的,說明該名字對自己造成的影響,相關人員通過判斷該名字確實容易被引起嘲弄或者尷尬也會給予申請更改名字。
4,公民姓名和祖輩中的人重名公民在申請辦理出生證明以后,才發現公民身份證名字和祖輩名字重復的情況下,可以帶上戶籍部門出具的相關資料,小孩出生證明原件,戶口簿等資料到當地戶籍部門申請辦理的,和祖輩重名是可以給予班里面名字更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