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改名的理由需要充分,戶口登記機關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經審批后即可改名。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小孩子改名字流程,希望可以提供給大家進行參考和借鑒。
小孩子改名字流程
需要書面的申請報告,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符合辦理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
更改名字只要滿足修改條件就可以修改。同時需出具以下材料:
1、年滿16周歲的,所需資料,即身份證、戶口本、兩者復印件、學校為在校學生出具的證明、單位要求的單位出具的證明、當地居委會為無業人員出具的證明。
2、未滿16周歲且無身份證的可直接帶戶口本。在工作時間,到自己戶口本所在的派出所和戶籍中心申請,向戶籍部門的人員說明需要改名的原因,然后上交相關資料。更名后的身份證需要重新辦理,身份證名稱需要與戶籍名稱一致。修改后,戶籍檔案將注明其以前的姓名。
父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提交身份證、戶口簿和申請人的書面申請、學校人事部準予變更的證明等證明材料,經現場審查后由登記機關審批。
1、申請人的書面申請(16歲以下的,由其監護人提出申請);
2、父母離異變更16歲以下人員姓氏的,需提供離婚證明手續,并經父、母雙方寫出協議書簽字同意。
3、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4、屬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須提交單位、學校人事部門準予變更證明,屬在校學生的,應提交所在學校準予變更證明,無單位的需由戶口所在地居(村)委會出具證明,然后由戶籍所在地責任區_在證明上簽署意見,派出所主管所長同意后打印變更更正表(16歲以下人員變更名字,不需打印變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長審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戶籍室辦理)報分局戶辦大廳審核批準。
1、未成年人改名需由監護人提出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包括戶籍證明,學校證明,出生證明等)。如父母離異的也只需要監護人一方同意即可更改
2、成年人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并持相關材料報公安機關審批即可。
3、具體辦理流程:寫一個改名申請提交給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過蓋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戶籍科登記,在7-14個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
現在改名字一般不需要費用。公民年滿18周歲的,由本人提出申請變更姓名,未滿18周歲的,由父母、收養人申請變更姓名。
改名字也是有條件范圍的,第一就是小孩子的乳名改為學名的,還有就是名字當中有不常見的冷僻字的,還有就是名字出現歧義甚至是容易讓人誤解甚至是帶有不良含義的。
還有就是不能更改名字的,包括了正在進行民事糾紛、收監服刑、在校的大中專學生,還有就是個人的信用記錄有嚴重不良記錄的,還有就是之前變更過出生日日期以及身份證號碼變更的,是不允許改名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