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字是公民最重要的身份信號,一般情況下,身份證上的名字一旦確定,就不會改動。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成年人工作后改名字流程,希望可以提供給大家進行參考和借鑒。
成年人工作后改名字流程
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進行姓名變更需要的材料是:本人書面申請;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能證明變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證明材料;單位職工需所在單位人事部們準予變更的證明;其他證明。
準備好自己已經打算修改的名字,一般情況下姓別是不允許修改的,但是部分人員以前是跟母親姓的,也可以修改成跟父親姓,跟父親姓的也可以修改跟母親姓。在工作時間到自己戶口本所在地的派出所,戶籍中心申請辦理,跟戶籍科的人員說明需要改名字的理由,然后就把相關資料給他們。
改名之后的身份證,需要重新辦理,身份證名字和戶口本名字需要一致,修改之后戶籍檔案里面會注明自己的曾用名。滿16歲辦理身份證時候,一起把身份證的名字也修改,不用浪費,上大學、工作之后改名字影響比較大,比較麻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十八條,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寫充分,到當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戶口登記機關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十八周歲以下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如果是十八周歲以上,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現在改名字具備的條件:
(一)名字粗俗、怪異的;
(二)名字難認、難寫的;
(三)名字可能造成性別混淆或者誤解的;
(四)公民出家或者出家人還俗,變更為法名、道名或者原姓名的;
(五)與聲名狼藉人員姓名相同的。法律依據:《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1、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寫充分,到當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戶口登記機關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十八周歲以上,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申請人到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部門的上一級主管部門審批。
3、到戶籍部門打印新的戶口簿,申請新的身份證。
4、成人改名需要的資料有:戶口簿,身份證,2張一寸照片,新戶口簿工本費。
成年人改名需要有正當理由,如沒有正當理由改名,公安機關可以拒絕。若有正當理由,公安機關仍然拒絕改名,就可以拒絕改名的戶口登記機關作為被告,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戶口登記機關按規定辦理改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條自然人享有姓名權,有權依法決定、使用、變更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