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改姓名需要的材料有改名申請書、同意改名的證明、父母的身份證件及相關材料等。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小孩改名字申請書怎么寫,希望可以提供給大家進行參考和借鑒。
小孩改名字申請書怎么寫
尊敬的__派出所領導及所有同志:
本人兒子現用名__,男,漢族,20__年9月18日出生于__院婦產科(附《出生醫學證明》)。由于當時起名草率,用字簡單,只是用客家話來念其名字,沒有注意到若用普通話來念,卻與我表哥的名字吳__讀音極為接近(“世”與“仕”相同、“啟”與“祺”音相同),所以用普通話來念的話,很容易將他們的名字混淆,以至于在后來的生活中帶來了不便,特別是在親戚聚會時,大家紛紛指責我對長輩不尊敬,所以為了避免亂輩份而產生的誤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的第1條規定: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是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所以我今特此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貴所提出更改我兒子姓名為__的申請。
此致
敬禮!
申請人:__
20__年x月__日
1.更改姓名申請書。
2.單位人事部門同意變更的證明。
3.成年人父母雙方需攜帶身份證、結婚證或離婚證、小孩出生證復印件到現場簽字。
4.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年滿16周歲的需要社區_出具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本人要到場采集信息。
法律快車提醒您,根據《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1、申請人的書面申請(16歲以下的,由其監護人提出申請);
2、父母離異變更16歲以下人員姓氏的,需提供離婚證明手續,并經父、母雙方寫出協議書簽字同意。
3、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4、屬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須提交單位、學校人事部門準予變更證明,屬在校學生的,應提交所在學校準予變更證明,無單位的需由戶口所在地居(村)委會出具證明,然后由戶籍所在地責任區_在證明上簽署意見,派出所主管所長同意后打印變更更正表(16歲以下人員變更名字,不需打印變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長審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戶籍室辦理)報分局戶辦大廳審核批準。
1、未成年人改名需由監護人提出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包括戶籍證明,學校證明,出生證明等)。如父母離異的也只需要監護人一方同意即可更改
2、成年人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并持相關材料報公安機關審批即可。
3、具體辦理流程:寫一個改名申請提交給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過蓋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戶籍科登記,在7-14個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