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需更改孩子的名字需要拿著孩子的出生證、父母雙方的戶口簿、身份證、準生證、結婚證到戶籍所在的派出所更改名字。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小孩改名什么理由比較正當,希望可以提供給大家進行參考和借鑒。
小孩改名什么理由比較正當
(1)姓名中帶有生僻字
雖然生僻字取名是現在不提倡的一種起名方式,但是因為名字中含有生僻字帶來的不利影響而要求改名的也有很多。目前公安部門的字庫是最完善的,生僻字能打出來,但在其他部門的電腦上,卻只能以拼音或者“”來代替。因為生僻字電腦打不出來,必然也在生活與工作中給你的人際交往和溝通會帶來許多的麻煩,也會給人際交往帶來影響,嚴重時會影響個人成功運。這樣的情況就會很想要改名了,所以名字中有生僻字也成為了改名申請的最佳理由。
(2)名字讀起來讓人產生岐義
姓名中因為有諧音,便很容易讓人產生岐義,并引起人們的嘲弄或者尷尬的情景出顯,同時成為人們開玩笑的談資,產生某種滑稽的效果。在所有申請改名的理由當中,諧音產生岐義的情況也是最多的,這種情況也是屬于申請改名字最好的理由。比如:有一派出所的戶籍_小陳說,轄區里有一個10歲的可愛女孩,名字里帶一個“騫”字,很多人誤讀為“賽”,于是人們就經常叫她“小賽,小賽”,用閩南話聽像是在叫“小屎”。后來女孩的父母聽起來也覺得不雅,向所里提出改名,最后得到批準。去年一位市民提出的改名申請,讓派出所分局戶政科的_們也不好拒絕。對方是成年男子,名字叫“社經”,念起來特別奇怪。對方提出申請后,_們馬上就幫其辦理了改名申請。
(3)重名
在同一個單位或同一個班級里有重名在同一個單位或同一個班級里,同名同姓的人也不在少數。重名太多的情況下就應該改名。重名也必定會產生一些不利的影響,這也是改名字的正當理由。
(4)姓名和祖輩中的人重名
“現在年輕人基本上不按族譜來取名,免不了會發生和祖上重名的現象”。現在也有不少申請者,名字和祖輩上的人的名字重名。_說,申請者只有了正當申請改名的理由,_經過核實清楚后,一般也會幫對方辦理。
(5)夫妻離婚后帶小孩,需要改名
_說,夫妻離婚后需要給孩子改名的也不少,思明轄區有一對夫妻離婚后,法院判決各自撫養一個孩子。母親便帶著兒子去改名,這樣的情況一定要經過孩子的生父同意后才能通過。
(6)僧侶尼姑等出家人需要用法號代替俗名的
要求改名的也出現有這種情況:警方曾經收到過幾位出家人的改名申請,對方要求用法號來代替俗家姓名。比如,一位俗家名姓王的僧人,法號和名字截然不相同,但他強烈要求更改原來的名字為法號史。盡管叫起來有點奇奇怪怪的,這位僧人卻很滿意,為此_也只好受理了這為姓王的僧人的改名申請。
(7)有特殊情況的
其它特殊需要改名的情況,比如對于入贅、過繼或被人收養而要求變更改姓名的,只要證明材料齊全,公安機關也會準予變更。
公民申請變更姓名,需持下列證明材料
1、申請人的書面申請(16歲以下的,由其監護人提出申請);
2、父母離異變更16歲以下人員姓氏的,需提供離婚證明手續,并經父、母雙方寫出協議書簽字同意。
3、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4、屬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須提交單位、學校人事部門準予變更證明,屬在校學生的,應提交所在學校準予變更證明,無單位的需由戶口所在地居(村)委會出具證明,然后由戶籍所在地責任區_在證明上簽署意見,派出所主管所長同意后打印變更更正表(16歲以下人員變更名字,不需打印變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長審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戶籍室辦理)報分局戶辦大廳審核批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規定更改姓名所需:
1、本人申請(未成年人由父母寫申請),用A4紙、鋼筆書寫,注明“改名后,所有法律責任及后果由本人自己承擔”;
2、工作單位證明(無工作單位的到社區蓋章)(未成年人讀書的由學校蓋章);
3、未成年人父母雙方需攜帶身份證、結婚證(或離婚證及離婚判決書/協議書)、小孩出生證復印件到現場簽字;
4、年滿16周歲的需要社區_出具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本人要到場采集信息;
5、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1、未成年人改名需由監護人提出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包括戶籍證明,學校證明,出生證明等)。如父母離異的也只需要監護人一方同意即可更改
2、成年人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并持相關材料報公安機關審批即可。
3、具體辦理流程:寫一個改名申請提交給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過蓋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戶籍科登記,在7-14個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