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字被賦予了很高的重要性。名字不僅僅是一個人的標識,更是承載了父母對子女的期望和祝福。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小孩改名字需要什么流程,希望可以提供給大家進行參考和借鑒。
1,18周歲以下的人需要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如果是18周歲以上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3,更改姓名,需要帶著變更之前的戶口本以及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還要有變更申請書和單位開的變更姓名,證明收養關系變更的要帶著收養證。
4,向派出所戶籍科提交,派出所經過調查審核,確認無誤后上報地方分局進行再次審核,之前的名字會在戶籍頁“曾用名”一欄中體現。
改名字要去戶口登記機關改。變更戶口姓名的規定: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1、未成年人改名需由監護人提出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包括戶籍證明,學校證明,出生證明等)。如父母離異的也只需要監護人一方同意即可更改
2、成年人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并持相關材料報_機關審批即可。
3、具體辦理流程:寫一個改名申請提交給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過蓋章后到所在地_局戶籍科登記,在7-14個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
1、一般來說,改名只需要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以及戶口本就可以了,小孩的話可以將出生證明帶著。成年人自己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小孩由父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法律依據: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如果辦了出生證,但還未上戶口,怎么改名字:如需更改新生兒名字可以拿著出生證、父母雙方戶口簿、身份證、準生證、結婚證到派出所上戶口,然后在派出所戶籍處改名字,出生證上的名字就是寶寶的曾用名了。
如果已經上了戶口,怎么改名字:已經上了戶口,拿著出生證、父母雙方戶口簿、身份證、準生證,直接到戶籍所在的派出所更改名字即可。
寶寶年齡還小,父母想要給他們重新換個名字,手續什么的也簡單,這只是好在寶寶剛剛出生不像成年人一樣有很多證件和資料,自然會簡單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