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人改姓名,只需要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姓名,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父母想給孩子改姓名的,需要父母雙方都同意。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改名字申請書理由,希望可以提供給大家進行參考和借鑒。
改名字申請書理由
1、姓名中帶有生僻字。
目前公安部門的字庫是最完善的,生僻字能打出來,但在其他部門的電腦上,卻只能以拼音或者來代替。因為生僻字電腦打不出來。
在生活與工作中給你的人際交往和溝通會帶來許多的麻煩,也會給人際交往帶來影響,所以名字中有生僻字也成為了改名申請的最佳理由。
2、名字讀起來讓人產生岐義。
姓名中因為有諧音,便很容易讓人產生岐義,并引起人們的嘲弄或者尷尬的情景出顯,同時成為人們開玩笑的談資,產生某種滑稽的效果。
在所有申請改名的理由當中,諧音產生岐義的情況也是最多的,這種情況也是屬于申請改名字最好的理由。
3、重名。
在同一個單位或同一個班級里有重名在同一個單位或同一個班級里,同名同姓的人也不在少數。重名太多的情況下就應該改名。重名也必定會產生一些不利的影響,這也是改名字的正當理由。
4、姓名和祖輩中的人重名。
現在年輕人基本上不按族譜來取名,免不了會發生和祖上重名的現象。名字和祖輩上的人的名字重名。_經過核實清楚后,一般也會幫對方辦理。
5、夫妻離婚后帶小孩,需要改名。
夫妻離婚后需要給孩子改名的也不少,這樣的情況一定要經過孩子的生父同意后才能通過。
6、有特殊情況的。
其它特殊需要改名的情況,比如對于入贅、過繼或被人收養而要求變更改姓名的,只要證明材料齊全,公安機關也會準予變更。
1、抬頭寫明申請派出所名稱;
2、寫明申請內容:包括申請人姓名、年齡、戶籍所在地;
3、寫明申請改名的原因;
4、申請人簽字確認。如果是給小孩改名字的,需要父母都同意。
1.本人申請(未成年人由父母寫申請),用A4紙、鋼筆書寫,注明“改名后,所有法律責任及后果由本人自己承擔”;
2.工作單位證明(無工作單位的到社區蓋章)(未成年人讀書的由學校蓋章);
3.未成年人父母雙方需攜帶身份證、結婚證(或離婚證及離婚判決書/協議書)、小孩出生證復印件到現場簽字;
4.年滿16周歲的需要社區_出具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本人要到場采集信息;
5.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1.需要撰寫一份更名申請,明確表達改名的意愿和理由。
2.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或單位開具證明,證明本人身份及申請改名的必要性。
3.前往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填寫更名申請表格,并加蓋戶籍專用章,由管片_和所長簽字。
4.將申請表格提交至縣級戶籍部門進行審核,并進行公證(如果年齡超過16周歲)。
5.將經過審批的申請表格提交至市公安局戶籍部門簽字,并回到戶口所在地戶籍部門打印新的戶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