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字是非常重要的,父母在給子女取名時也是非常慎重的,想要修改的話,修改流程也是比較復雜。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遷戶口后改名流程,希望可以提供給大家進行參考和借鑒。
遷戶口后改名流程
1、向戶口登記機關提出改名申請,孩子未成年的,應當由父母提出申請,并且向戶口登記機關遞交改名的理由;
2、戶口登記機關依法審查后,發現理由正當的,會予以更改,理由不正當,會拒絕公民的改名申請,并且告知拒絕的理由;
3、戶口登記機關予以改名的,當事人還應當去公安機關更換新的身份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上戶口后多久可以改名,我國法律并沒有對時間期限作出具體規定。
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1.《變更更正戶口項目申請表》;
2.本人或監護人書面申請;
3.學校同意變更姓名證明;
4.父母共同簽署的同意書;
5.本人同意書;
6.申請人《居民戶口簿》。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姓名原則上不能輕易更改,改名的理由很多,諸如因由乳名改學名;父母離異更名;再婚子女更名;被收養人更名;同一單位或同學校、同班級有重名重姓;名字冷僻、怪異使用不便等。
想改名者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戶證窗口,領取申請表格,并提供所需資料,經審批后即可改名。
已經年滿16歲的,所需要資料,本人身份證、家庭戶口本、證件復印件、在校生需要學校出具證明,單位的需要單位出證明,無業游民則所在地居委會出證(或者不用)。
沒有滿16歲的,沒有辦身份證的,可以直接拿戶口本即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1、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2、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