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字是比較重要的事情,但是進行改名字也要按照相關的規定進行。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改名后更換護照流程,希望可以提供給大家進行參考和借鑒。
改名后更換護照流程
1、首先確保身份證名字已經更改,已經辦理妥了新戶口本和新身份證。
2、持本人新戶口本和新身份證去當地公安局的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新換護照,交回舊護照。
3、辦理簽證信息變更,在戶籍所在地出具書頁更名證明,上面信息包括:原名(曾用名),身份證號碼,護照號碼,現名(更名后新的名字),變更日期。蓋章簽字。這個證明送去做一份中英文公證,將這個證明連同本人新護照、身份證掃描交給ICA,申請更新簽證,批準信有了,學生證就可以更新了。
一、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因私出國(境)申請表,并貼有符合要求的照片一張;
二、交驗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身份證;
三、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需按照組織人事關系出具同意出境的意見。證件自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批并制作完畢。
1、要提前辦理護照,給頒發護照的機關以足夠的時間,不可等出國日期臨近時才匆匆前去申辦,以免誤事。
2、經辦人和持照人在領取護照時,應認真核對護照上的姓名、性別、出生地等,并檢查一下漢語拼音是否正確,鋼印、發照機關印章、簽署是否齊全。持照人應用鋼筆在護照持照人簽名欄簽名。如護照上的姓名有誤,則暫不簽名,向發照機關報告。
3、護照是出國人員的重要身份證件,持照人應妥為保管,護照上所有項目,均不得污損、涂改。
4、要防止護照遺失、被竊。護照在國外遺失、被竊,當事人應立即書面報告我駐外使、領館;在國內遺失、被竊,應立即報告有關申報護照單位或公安機關,登報聲明作廢。如需補發,仍按正常辦理護照手續辦理。因私普通護照在國外失竊,如需申請補發新照,申請人需提供本人護照失竊經過的書面報告和足以證明其確實具有中國國籍的有關證件。
5、持一次有效因公普通護照的人員回國后,護照即失效。持多次有效護照的人員回國后,應將護照繳回原發照機關統一保管。領照后因故未出國者,也應將護照交回原發照機關。
6、再次出國人員借用老護照須憑出國任務批件、出國人員批件和派遣部門介紹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