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改名需由監護人提出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上述材料)。如父母離異的也只需要監護人一方同意即可更改;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上小學改名字流程,希望可以提供給大家進行參考和借鑒。
上小學改名字流程
1、父母代寫更名申請。
2、街道出具證明,如果是學生就到學校開證明,只需證明是本校學生即可。
3、由小孩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填更名申請表格,加蓋戶籍專用章,所長簽字。
4、回到戶口所在地戶籍部門打印新的戶口本、身份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條
自然人應當隨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選取姓氏:
(一)選取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養人以外的人扶養而選取扶養人姓氏;
(三)有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當理由。
少數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從本民族的文化傳統和風俗習慣。
1、準備學校或街道證明(只須證明有這個人就可以,不必證明重名的事)和戶口本就可以。
2、先攜帶戶口本到去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填寫的更名申請。
3、到你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部門填寫表格,工作人員蓋章,管片_簽字,所長簽字。
4、到你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部門的上一級主管部門審批。
5、到戶籍部門打印新的戶口簿。萬一學校或者教委核對學生注冊,你拿著派出所的變更姓名證明書就OK。
孩子改名后,孩子的學籍名字是可以改的。孩子的名字在派出所改了以后,拿戶口本到學校,找到負責管理學籍的老師,一般去到學校辦公室問就會有老師告訴你找哪位老師,或者學校領導會通知管理學籍的老師幫你改的,只要把戶口本交給管理學籍的老師,老師將戶口本要改名的那一頁掃描到電腦上,老師在學籍系統中申請改名,并將戶口本掃描件上傳作為證明材料,學校批準,教育局批準后就可以了,學籍改名是比較簡單的,關鍵是要帶戶口本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并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有影響,但是影響不大。越早改影響越小。具體手續是:要到住所地公安分局戶口卡窗口更改姓名,領取申請表,并提供所需資料,經批準后即可更改姓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