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字由本人攜帶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等證明材料向戶籍管理機關申請改名,由戶籍管理機關依法予以辦理。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長大后想改名字怎樣改,希望可以提供給大家進行參考和借鑒。
長大后想改名字怎樣改
1、寫更名申請;
2、到街道或單位的證明,改名字的程序特別提醒,如果是學生就到學校開證明,只需證明是本校學生即可。
3、到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部門申請更名,填更名申請表格,需要加蓋戶籍專用章,管片_簽字,所長簽字;
4、到縣級戶籍部門簽字;
5、公證;按要求超過16周歲要的公民改名字需要公證;
6、到市公安局戶籍部門簽字,改名字的程序特別提醒,未滿16周歲無此步驟;
7、回到戶口所在地戶籍部門打印新的戶口本;
8、需要的資料:戶口本,身份證,2張1寸照片。
1.本人申請(未成年人由父母寫申請),用A4紙、鋼筆書寫,注明“改名后,所有法律責任及后果由本人自己承擔”;
2.工作單位證明(無工作單位的到社區蓋章)(未成年人讀書的由學校蓋章);
3.未成年人父母雙方需攜帶身份證、結婚證(或離婚證及離婚判決書/協議書)、小孩出生證復印件到現場簽字;
4.年滿16周歲的需要社區_出具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本人要到場采集信息;
5.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1.寫明父母、子女的基本身份信息;
2.寫明雙方自愿變更子女姓名的意思表示、變更的新姓名、變更理由、依據等主要內容;
3.寫明時間,由雙方簽字。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①改姓的要求:改姓主要發生在隨父姓還是隨母姓的更改,以及收養關系變更或者是涉外婚姻,再或者就是父母離婚或者再婚的情況,這樣是允許改姓的。
②改名字的要求:改名字的條件范圍,小孩子的乳名改為學名的,還有就是名字當中有不常見的冷僻字的,還有就是名字出現歧義甚至是容易讓人誤解甚至是帶有不良含義的。
③不可改名字的:正在進行民事糾紛、收監服刑、在校的大中專學生,還有就是個人的信用記錄有嚴重不良記錄的。還有就是之前變更過出生日日期以及身份證號碼變更的,是不允許改名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