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對此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準備了最新小升初報名后想改名字怎么辦,歡迎參閱。
依據《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如學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提出修改學生基礎信息的,憑《居民戶口簿》或其他證明文件向學校提出申請,并附《居民戶口簿》復印件或其他證明復印件,由學校核準變更學籍信息,并報學籍主管部門核準。
1、本人到戶口所在地的縣公安局開一張關于本人有沒有受到刑事處罰記錄的證明,還要帶上戶口本、身份證,印一個十指的指模。
2、準備兩張本人一寸的照片,到當地派出所領取并正確填寫兩張《戶口登記內容變更申請表》。
3、將填好的《戶口登記內容變更申請表》給所在的村委會或居委會簽字蓋章,并請村委會或居委會出具證明。在校生或有單位的,需要所在學校或單位出具證明。
4、本人寫好一份戶籍改名字申請書,帶好上述證明以及相關的證件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需要派出所和縣公安局全部簽署同意意見后,才算辦理完畢,完成后即可辦理新的身份證。
1、本人或者父母申請;
2、戶口本。
3、姓名變更更正的理由和相關證明
變更姓名審批程序:申請→窗口受理→現場審查→審批→辦理
變更姓名審批時限:派出所二十個工作日,分局縣局十五個工作日
變更姓名審批收費: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