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好一個名字,這不僅僅是每個人的身份代號,也是我們從事活動必不可少的要件,但有的朋友會對父母的名字不滿意,想要修改。以下是小編整理的90后想改名字怎么改,希望可以提供給大家進行參考和借鑒。
90后想改名字怎么改
(一)提出申請:由申請人向常住戶口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填寫《公民主項信息變更、更正審核表》。
(二)受理申請:戶口登記機關受理申請人所提交的申請材料,并進行初步審核。
(三)審批申請:由縣級以上(含)公安人口管理部門審批。
(四)反饋結果:審批機關應當做出批準或不批準的決定,逐級反饋至戶口登記機關,并告知當事人。
(五)打印表簿:審批通過的,由戶口登記機關收繳其原戶口簿內頁、居民身份證,另冊保存原常住戶口登記表,并為申請人建立新的常住人口登記表,發(fā)給新的居民戶口簿內頁。
1.本人申請(未成年人由父母寫申請),用A4紙、鋼筆書寫,注明“改名后,所有法律責任及后果由本人自己承擔”;
2.工作單位證明(無工作單位的到社區(qū)蓋章)(未成年人讀書的由學校蓋章);
3.未成年人父母雙方需攜帶身份證、結婚證(或離婚證及離婚判決書/協(xié)議書)、小孩出生證復印件到現(xiàn)場簽字;
4.年滿16周歲的需要社區(qū)_出具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本人要到場采集信息;
5.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一)凡因戶口登記部門工作失誤造成公民姓名差錯的,由造成差錯的派出所出具證明,經現(xiàn)戶口登記地派出所所長批準后,給予更正。
(二)未滿十八周歲的公民,要求變更姓名的,由本人或監(jiān)護人寫出書面申請,在校學生由學校出具證明,經派出所所長批準后,給予變更。被收養(yǎng)或被認領的的人,年齡較大的需征得本人同意。
(三)原冠夫姓的婦女申請去掉夫姓,或稱氏改為姓名的,以及僧、道、尼由法名改為俗名的,經派出所所長批準后,給予變更。
(一)根據(jù)相關法規(guī)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公民本人或者監(jiān)護人申請變更名字
1、姓名或者姓名的諧音違背公序良俗的;
2、姓名或者姓名的諧音易造成性別混淆、他人誤解或者傷及本人感情的;
3、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4、公安機關認定確需變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
(二)公民申請變更姓名的,應當提供變更理由和相關證明材料,經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調查核實,縣級公安機關審批后,給予更改。未成年人變更姓名的,應當經父母雙方或者監(jiān)護人協(xié)商一致;10周歲以上未成年人變更姓名的,還應當征得其本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