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歷史文化遺產的意義作文
國家高度重視文化建設,通過對非物質文化遺產摸底、整理,進一步推動文化建設相關工作的開展。以下是小編整理分享的關于保護歷史文化遺產的意義作文的相關文章,歡迎閱讀!
黎族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開發的意義
黎族是我國南嶺一個歷史悠久、文化獨特的少數民族之一。聚居在瓊中、樂東、白沙、昌江、保亭、陵水等縣和三亞、通什、東方等市以及散居在萬寧、儋州、澄邁、屯昌、瓊海、定安等市縣,居住面積占海南省總面積一半以上。黎族人民在歷史發展的進程中,創造了豐富多彩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在經濟高速發展的今天,傳統民間文化正面臨猛烈沖擊,面對如此嚴峻的形勢,對黎族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研究和保護面對如此嚴峻的形勢,對黎族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與開發工作勢在必行,并且意義重大。
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理解,溫家寶曾于2007年參觀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專題展時有過如下精辟的闡述,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民族文化的精華!民族智慧的象征和民族精神的結晶,非物質文化遺產也有物質性,物質性就是文象,非物質性就是文脈,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就是傳承民族文化的文脈。可見,在中國文化語境下,非物質文化遺產首先是傳統文化。
黎族傳統文化和其他民族傳統文化一樣有著多種的屬性。如具有鮮明的民族性、地區性、傳承性、社會性、時代性、多樣性、相對的獨立性等等。黎族傳統文化最突出的是它的豐富性、多重性和善交流性(相溶性)。
黎族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植根于黎族民間的土生土長的優秀傳統文化,是黎族耳熟能詳、喜聞樂見的文化形式,依靠本民族的民眾傳承。新農村文化建設的主體是廣大農民,不僅要服務農民,更重要的是要調動農民的積極性,參與民間優秀傳統文化的繼承發揚,認識到自身的文化主體性。唯有如此,新農村文化才能有生命和活力。國家高度重視文化建設,通過對非物質文化遺產摸底、整理,進一步推動文化建設相關工作的開展。黎族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搶救、保護和發展是加快黎族地區新農村文化的核心內容。
一、有利于培育新農村文化建設基礎
由于長期以來農村文化建設的資金投入嚴重不足,村鎮文化基礎設施十分薄弱,農村文化生活貧乏單調,不良文化趁虛而入。各種扶貧、社會資助對于滿足黎族地區農村文化需要,提高農民文化素質水平的提高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在很多時候對農民來說都是一種被動式的幫助,時間長了,農民參與文化建設的熱情也就降低了。要活躍農村的文化生活,滿足農民的文化需求,政府部門送文化下鄉很必要,但本地的文化隊伍培育更重要。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活躍農村文化建設的重要力量。另外一些形式多樣,深受百姓喜愛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通過專業人員引導培訓,培育成為群眾廣泛參與的文化產品。現在中國的政治經濟飛速發展,要對傳統文化的進行有意識的引導和改造。
二、有利于豐富農村文化生活
非物質文化遺產口耳相傳的特點決定了傳承人的核心地位,傳承人是保持非物質文化遺產活力的關鍵因素。給予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生活保障,鼓勵其傳承積極性,并在此基礎上提高村民參與非物質文化活動的積極性,組織鄉村文化隊,是保護與開發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重要手段。鄉村文化隊是文化傳播的重要媒介,如何創作出民眾喜好的文化作品是新農村文化建設的關鍵所在。離開非物質文化遺產談農村文化建設,新農村就成為無源之水。只有立足于非物質文化遺產上的挖掘和創新,農村才會更有生命力和活力。例如運用傳統節日,就是弘揚民族文化的優秀傳統,保護傳承非物質文化的有效方法。傳統節日是一個國家或民族歷史文化長期積淀的產物,是一個民族傳統文化世代相傳的最重要載體之一,這一屬性決定了它在弘揚民族文化、構建和諧社會中起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三、有利于拓展新農村文化建設融資渠道,促進海南國際旅游島建設
從目前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開發實踐來看,旅游開發是普遍而有效的手段,非物質文化遺產是重要的旅游資源或吸引物,非物質文化遺產不僅擁有較高的歷史文化價值,還蘊含著極為豐富的旅游價值。在海南黎族聚居的地區有許多黎族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尚未被發掘,如黎族的民風民俗、傳統節日、民族服飾、傳統手工藝、民間傳說、音樂、舞蹈、傳統醫藥等。都是人文資源亟待保護和開發,這些非物質文化遺產類型的旅游資源對于發展旅游業來說是一種非常難得的優勢,客觀上可以為旅游者提供多種多樣的旅游環境和旅游活動內容,是具有特殊誘惑力的民族旅游資源。黎族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開發,對建設海南國際旅游島有著積極的促進作用。而科學的旅游開發是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的有效手段。旅游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營造生存的“土壤”,而且旅游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培育更多受眾。特色鮮明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是重要的旅游吸引物,將這些文化遺產引入到旅游開發中,可以增強旅游目的地的知名度和競爭實力。旅游還可以創新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方式。還有旅游為非物質文化遺產提供融資渠道在科學和保護的前提下的旅游開發,不僅可以弘揚和傳承優秀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而且還能發揮旅游產業化的市場優勢,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籌集資金。
四、有利于促進農業合作協調發展
黎族素有互助合作的傳統,這些精神化為傳統舞蹈、音樂等非物質文化遺產形式得以傳承。新時期農村需要更新文化組織方式,農民經濟合作組織較好地滿足了農民的這種需求。傳統的合作精神在新時期開花結果,這種新式合作文化是通過互助,實現利益共享,照顧了農民的物質需求。雖然許多非物質文化遺產存在的生態文化環境已不復存在,但是這些文化遺產中所蘊含的精神值得在未來的保護與開發工作中以新的形式加以弘揚。
下一頁分享更優秀的<<<保護歷史文化遺產的意義作文p副標題e
城市文化遺產保護性開發的意義探討
文化遺產一詞對于許多國人并不陌生,因為隨著絲路申遺,國家確定文化遺產日等活動的展開,公眾給予文化遺產的關注正在不斷高漲,對傳統文化的認知和認同也在不斷加強"但應看到的是不僅僅是公眾,乃至各級政府和專業機構,絕大多數人對它的關注還停留在觀光旅游等方面,因此必須正視目前我國城市化的文化生態發生變化,城鎮化基本建設熱潮和旅游熱等使文化遺產受到嚴重威脅的現實,強調反對過度開發和不合理利用,必須意識到今日中國加強文化遺產的保護已經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也的確能夠看到,導致文化遺產的保護和開發遭遇到難題,一個不可忽視的重要原因是重商輕文的觀念在作怪,這里不僅有利益的驅動,人們過分看重文化遺產的經濟價值,更有急功近利的過度開發,從而使文化遺產原本濃厚的文化氣息被忽略,從而不可避免地造成文化傳承鏈條的失真和斷裂。
1、城市文化遺產在城市之中
遺產和城市之間必然會產生緊密地相互影響,有很多城市遺產地本身就是城市的經濟或政治繁榮區,所以城市文化遺產更易遭到破壞,在城市現代化進程中,城市建設和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之間的矛盾日益凸現,尤其是在進入新世紀以來,隨著商業性房地產開發的升溫,許多城市出現了大規模改造的熱潮,歷史文化遺產和傳統建筑被逐漸拆除,由一些突破城市規劃控制的大體量建筑所取代,出現了一片片平庸的建筑、平庸的街區,不僅對歷史文化環境造成了破壞,而且隨著資源、資金、人口、產業等長期向城市的過度積聚,導致大城市病不斷放大,制約城市發展的因素日益顯現,帶來諸多的社會和經濟問題。我國城市文化遺產的保護和開發問題變得比以往任何時期都更加突出保護和開發本身就是一對矛盾,導致我們在面臨這些復雜而難以解決的文化遺產保護和開發的問題時,/是保護還是開發0經常還存在著一些模糊的認識一些專家和學者提出文化遺產由于其特殊性!唯一性和不可再生的特征,應該以保護為主,開發必然會對文化遺產的保護帶來不利因素;第二種觀點主張文化遺產應以開發為主,隨著風化、腐蝕等自然因素的影響,很多文化遺產最終都會衰落直至消失,因此及時開發其價值創造現實最大社會經濟效益是明智之舉”而且很多文化遺產就位于城市的黃金地段,具有優越的區位環境和文化環境,一旦開發必然會創造更多的經濟效益,它帶來的高額的投資回報也使很多開發商趨之若鶩”第三種觀點認為,文化遺產的開發和保護是一對難以調和的矛盾,這種觀點認為文化遺產與現代城市格格不入,經濟結構、生活方式、意識形態的發展必然使文化遺產逐漸衰敗,甚至在有些方面阻礙現代人的生活,因此已經沒有存在的價值,應該進行徹底的改造。
2、城市化是現階段我國經濟發展的強大動力
同時也引發了城市結構與環境的根本性變遷,城市化水平將接近60%一些發達國家的城市化歷程表明,城市人口超過總人口的30%,每年城市化率將增加1%一2%這就意味著今后中國將每年有1000萬至2000萬的農民人口移居到城市在此情況下,由于住房!就業需求必將引發大規模的城鄉建設,造成城市規模迅速擴大,城市建設與文化遺產保護的矛盾異常明顯的突現出來城市化是我國實現工業化、現代化的必經之路,城市化使得更多的人進入都市,享受現代社會舒適的生活和便利的配套設施服務但是另一方面,城市化也帶來了很多的城市問題,重等難題像交通堵塞、人口擁擠、競爭壓力過大、耕地銳減、環境污染、資源浪費。而且隨著城市住房!就業等方面的壓力,城市規模迅速擴張,市改造不斷加劇,產業園區建立和房地產開發等土地開發建設愈演愈烈,城市建設與城市文化遺產保護之間的矛盾也日趨突出,出現很多急功近利的行為,在個別城市甚至出現為了開辟新的商業街將歷史街區整體拆除的情況。吳良鋪院士主持的城市化與城市文化報告將我國當前城市化進程中的文化危機總結為以下六條:重經濟發展,輕人文精神;重精英培養,輕大眾關懷;重建設規模,輕整體協調;重攀高比新,輕傳統特色;重表面文章,輕制度改良;重局部功效,輕長遠目標。可見,城市化對城市文化遺產具有重要的影響。
3、國外很多國家都有悠久的保護城市歷史文化遺存的傳統”文化遺產保護的概念
早在16世紀的歐洲就已經產生幾乎所有的歐洲國家都在19世紀建立了文物和遺跡保護法,并逐漸完備了其保護體系到1964年,著名的威尼斯憲章誕生,它是歐洲100多年文物建筑保護工作的總結,標志著文物保護工作終于成為一門科學,并建立其自己的基本理論;它也是保護文物建筑的第一個國際憲章,意味著世界范圍內的共識己經形成隨后在1975年的歐洲建筑遺產大會上通過了阿姆斯特丹宣言,首次提出了整體保護的概念,標志著遺產保護邁上了一個新的臺階”總體上來看,一些歐洲國家對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起步早,歷時長,迄今己形成較為完備的保護制度管理體系和運作模式,進入了相對的平穩發展期。隨著時代的發展,人們對于城市文化遺產價值的認識是處在一個不斷深化的過程中的,遺產保護的內容和內涵也因之不斷擴展和豐富。
4、總結
城市文化遺產見證了城市發展的歷史,也承載了城市文明的內涵。一座古代城市就是一個布局合理規模宏大功能完備的科學體系,它包括各種城市建筑、官宅、商市、道路和水系、游園等。特別是城市中能夠保留到今日的具有相當規模的歷史街區和富有特色的傳統民居,是城市文化遺產價值的精華所在"這些文化遺產既是先人活動的遺存和歷史見證,又是今人生活的空間和城市發展的重要區域,它們的存在包含著一代又一代生活在此地居民的思想!智慧!生活傳統,它們向人們訴說著城市的歷史和文化變遷,不但可以讓人們了解有關城市的許多令人難忘的奇聞軼事,而且可以清晰生動地看到城市成長的過程"這些文化遺產是所在地所人民共同創造的,是他們在各個歷史時期的杰出貢獻積淀城市文化遺產給予我們巨大的物質和精神享受的同時也啟發我們開拓未來的智慧城市文化遺產是祖先給于我們的恩賜,是歷史賦予我們的責任,我們必須珍惜它們,善待和保護好它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