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的年代風俗中,給家里的新成員起名字是十分重視的事情;一是看中名字的寓意;二是看中名字的寄托和希望在里面,伴隨著孩子的一生,同樣在法律規定中給寶寶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續,姓名權的重要性如何體現呢,接下來由小編為您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1、如需更改新生兒名字可以拿著出生證、父母雙方戶口簿、身份證、準生證、結婚證到派出所上戶口,然后在派出所戶籍處改名字,出生證上的名字就是寶寶的曾用名了。
2、如果已經上了戶口,拿著出生證、父母雙方戶口簿、身份證、準生證,直接到戶籍所在的派出所更改名字即可。
1、申請人的書面申請(16歲以下的,由其監護人提出申請);
2、父母離異變更16歲以下人員姓氏的,需提供離婚證明手續,并經父、母雙方寫出協議書簽字同意。
3、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4、屬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須提交單位、學校人事部門準予變更證明,屬在校學生的,應提交所在學校準予變更證明,無單位的需由戶口所在地居(村)委會出具證明,然后由戶籍所在地責任區民警在證明上簽署意見,派出所主管所長同意后打印變更更正表(16歲以下人員變更名字,不需打印變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長審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戶籍室辦理)報分局戶辦大廳審核批準
1、寫更名申請
2、街道或單位的證明(如果是學生就到學校開證明,只需證明是本校學生即可);
3、到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部門申請更名(填更名申請表格,加蓋戶籍專用章,管片民警簽字,所長簽字);
4、到縣級戶籍部門簽字;
5、公證(按要求超過16周歲要公證的,不過不是很嚴格,你可以先不公證,可以節省公證費200元的);
6、到市公安局戶籍部門簽字(未滿16周歲無此步驟);
7、回到戶口所在地戶籍部門打印新的戶口本;
8、需要的資料:戶口本,身份證,2張1寸照片,工本費14。
(1)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正在被采取行政強制措施和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的人;
(3)對于父母離婚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協議不成的;
(4)變更后的姓名有違公序良俗或易引起重大誤解的;
(5)其他特殊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