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邊的改名字的朋友越來越多了,他們有的是覺得自己的名字不好聽,有的覺得自己的名字不吉利,但是,無論出于何種原因,想要改名字得人必須詳細的了解相關的法律流程,不然您會遇到很多困難,下面小編為您詳解。
1、寫更名申請;
2、到街道或單位開具證明,如果是學生就到學校開證明,只需證明是本校學生即可。
3、到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部門申請更名,填更名申請表格,需要道加蓋戶籍專用章,管片民警簽字;
4、到縣級戶籍版部門簽字;
5、公證:按要求超過16周歲要的公民改名字權需要公證;
6、到市公安機構戶籍部門簽字,未滿16周歲無此步驟;
7、回到戶口所在地戶籍部門打印新的戶口本。
需要的資料:戶口本,身份證,2張1寸照片,在校生需要學校出具證明,單位的需要單位出證明,無業游民則所在地居委會出證,沒有滿16歲的,沒有辦身份證的,可以直接拿戶口本即可。準備好自己已經打算修改的名字,一般情況下姓別是不允許修改的,但是部分人員以前是跟母親姓的,也可以修改成跟父親姓,跟父親姓的也可以修改跟母親姓。
在工作時間到自己戶口本所在地的派出所,戶籍中心申請辦理,跟戶籍科的人員說明需要改名字的理由,然后就把相關資料給他們。改名之后的身份證,需要重新辦理,身份證名字和戶口本名字需要一致,修改之后戶籍檔案里面會注明自己的曾用名。
(一)未滿十六周歲未成年人監護人申請變更姓名的;
(二)姓名中含有生僻字、歧義字造成多種不便的;
(三)由于父母離異要求變更姓名的;
(四)由于被收養申請變更姓名的;
(五)已滿十六周歲由于出家要求變更姓名的;
(六)由于公安機關工作人員失誤造成姓名填寫或微機錄入錯誤的。
第一,姓名權和名稱權之間的主體不同,姓名權的享有主體是所有的公民,即自然人,而名稱權的享有主體是法人、個體工商戶,個人合作人等等,自然人可以是法人,但是法人不能單獨以自然人存在。
第二,姓名權和名稱權之間的內涵不同,姓名權可以包括個人姓名或者別號、曾用名、筆名、藝名等,只要符合相關法律即可,而名稱權則主要指商號或者是公司的標識,沒有其它延伸的內容。
第三,姓名權和名稱權之間的限制不同,姓名權即在自然人出生的時候,長輩或者父母所取,只要不取太離譜的姓名,例如取五六個字的姓名等等,一般都沒什么限制,但是名稱權則是法人或者企業擁有為多,所以獲取必須按照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相關規定進行。
第四,姓名權和名稱權之間的權能不同,姓名權的權能分為決定權、變更權和使用權,而名稱權除了這三種權利外,還有轉讓權,可以把企業或者法人所擁有的名稱來進行營利性的轉讓。
年滿18周歲的成年人申請變更姓名的時候,可以獨自到戶口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在我國,公民的姓名權是受法律保護的,姓名權包括改名字的權利,可是,這并不代表民眾可以隨意更改姓名,一般更改姓名需要向公安機關講清楚具體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