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字需要寫更名申請;領取街道或單位的證明;到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部門申請更名;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改名后哪些證件需要更改,希望可以提供給大家進行參考和借鑒。
改名后哪些證件需要更改
更改名字之后,公民的身份證、戶口簿、醫保卡、駕照、銀行卡等證件信息都需要進行修改。
如果是已滿十八周歲的公民要變更姓名,一般可以直接由本人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申請的時候需要提供身份證、戶口本等材料,還需要說明更改姓名的原因。
1、未成年人改名需由監護人提出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如父母離異的也只需要監護人一方同意即可更改;
2、成年人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并持相關的材料報公安機關審批即可;
3、填寫改名申請提交給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填寫更名申請;
4、到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部門填寫表格,工作人員蓋章,所在_簽字,所長簽字;
5、到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部門的上一級主管部門審批;
6、公證(超過16周歲的需要公證);
7、到戶籍部門打印新的戶口簿,申請新的身份證。
1、如果是未成年人,需要提供監護人的申請書,以及戶籍證明、學校證明、出生證明等;
2、如果是成年人應當提出書面申請,并持有關材料報公安機關批準。所需材料包括寫更名申請和學校.單位或街道證明。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規定辦理。名字是指人或者產品、物體的名稱,姓名有廣義與狹義之分,還有小名、別名、綽號、乳名等。
一、姓名諧音違背公序良俗
如果姓名的諧音粗俗不雅不吉,導致遭人譏諷嘲笑,比如吳信(無信)、盧暉(爐灰)、朱布儒(豬不如)、段家才(斷家財)、孫志浩(孫子好)、杜琦燕(肚臍眼)、魏生津(衛生巾)、秦壽生(禽獸生)、賴月京(來月經)等等。姓名諧音違背公序良俗,這是改名的好理由之一。
二、姓名與祖輩中人重名
當今不少父母在給孩子取名的時候都不按族譜來起名,所以就難免會出現與祖輩中的人重名的現象。若是名字與祖輩重名,那么是對祖輩的不敬,這種情況也是予以改名的。
三、姓名存在生僻字
成人改名需要哪些理由?如果姓名中存在生僻字,給工作以及生活中帶來很多麻煩的,那么這個理由也是可以予以改名的。有的人名字中的生僻字甚至在公安部門的字庫中都不存在,在戶口登記的時候都打不出來,只能是拼音代替,所以是可以改名的。
四、身份證與戶口本名字不同
身份證與戶口本的名字不同,那么會給人的生活與工作帶來很多的麻煩,因此這也是成人改名的好理由。
五、夫妻離婚后需要改名
很多夫妻離婚之后,孩子跟隨母親,所以就會給孩子改姓名跟母親姓或是跟繼父姓等,這樣情況只要經過孩子生父允許,那么也是可以予以改名的。
六、存在特殊情況
如果存在特殊情況需要改名,例如被人收養、過繼、入贅等而需要改名的,只要證明材料充足,那么戶籍管理部門也會批準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