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有權利更改自己的名字,因此是需要我們攜帶好個人的身份證、資料信息再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機關受理申請、等待審批等等過程。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改名后其他證件改變流程,希望可以提供給大家進行參考和借鑒。
改名后其他證件改變流程
1、身份證、戶口簿上的名字需要更改,像以前獲得證書如畢業證、學位證等就不能更改了。
2、公民的姓名更改后,公安機關在各種檔案信息中對公民的曾用名如實加以記載即可,締結合同后需要以新名字繼續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只需到公安機關開具名字變化的證明即可。公民改名字應該不會對戶籍管理和治安管理帶來負面影響。
3、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4、申請修改姓名被拒絕,或者限制姓名所引用的文字,從法理上來說,都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權,公民可以通過民事訴訟或行政訴訟來維護自己合法的姓名權。
5、公民戶籍系統更改名字以后,是需要及時辦理新的居民身份證以及相關證件的,因為居民身份證變更以后是會直接影響到公民所有業務辦理,因此不建議繼續使用舊的身份證名字資料。
6、因為你原來的名字,在戶口本上會寫上曾用名,身份證號碼沒有變,所以沒什么影響。工作證、身份證等就需要改了。
1、標題為“姓名變更申請書”;
2、寫明改名字當事人的基本信息;
3、寫明改名字的理由;
4、申請人本人簽字并注明日期。
變更姓名的要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1、改姓的要求:改姓主要發生在隨父姓還是隨母姓的更改,以及收養關系變更或者是涉外婚姻,再或者就是父母離婚或者再婚的情況,這樣是允許改姓的。
2、改名字的要求:改名字的條件范圍,小孩子的乳名改為學名的,還有就是名字當中有不常見的冷僻字的,還有就是名字出現歧義甚至是容易讓人誤解甚至是帶有不良含義的。
3、不可改名字的:正在進行民事糾紛、收監服刑、在校的大中專學生,還有就是個人的信用記錄有嚴重不良記錄的。還有就是之前變更過出生日期以及身份證號碼變更的,是不允許改名字的。
(1)本人書面申請;
(2)居民身份證、戶口簿;
(3)能證明變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證明材料;
(4)單位職工需所在單位人事部們準予變更的證明;
(5)其他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