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知道一般人們在取名字的時候都是比較重視的,但是很多時候人們取名字并沒有想那么多,導致取的名字并不會,那么戶口本上如果要改名字的話需要什么手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準備了改名后的各種證件更改的流程(詳情),歡迎參閱。
1、寫更名申請
2、到街道或單位的證明,改名字的程序特別提醒,如果是學生就到學校開證明,只需證明是本校學生即可。
3、到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部門申請更名,填更名申請表格,需要加蓋戶籍專用章,管片民警簽字,所長簽字;
4、到縣級戶籍部門簽字;
5、公證;按要求超過16周歲要的公民改名字需要公證;
6、到市公安局戶籍部門簽字,改名字的程序特別提醒,未滿16周歲無此步驟;
7、回到戶口所在地戶籍部門打印新的戶口本;
8、需要的資料:戶口本,身份證,2張1寸照片,工本費14元。
注:最好改名時間是滿16歲辦理身份證時候,一起把身份證的名字也修改,不用浪費,上大學、工作之后改名字影響比較大,比較麻煩。
1、本人或者父母申請;
2、戶口本。
3、姓名變更更正的理由和相關證明
變更姓名審批程序:申請→窗口受理→現場審查→審批→辦理
變更姓名審批時限:派出所二十個工作日,分局縣局十五個工作日
變更姓名審批收費:不收費
1、本人要表達變更名字的意愿
2、變更名字的理由要充分
3、本人要承諾變更名字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且一生只能變更一次名字
姓名權保護的客體是權利人的姓名。姓名權包括以下內容:
1、自我命名權自我命名權就是自然人決定自己姓名的權利,任何人無權干涉。自我命名權的另一個表現是自然人選擇自己別名的權利,可以根據自己的意志和愿望,來確定登記姓名以外的筆名、藝名以及其他相應的名字,任何人都不得干涉。
2、姓名使用權姓名使用權就是自然人對自己的姓名的專有使用權。使用自己的姓名是自然人姓名權的重要內容,自然人在民事活動中,除法律另有規定的,可以使用本名,也可以使用自己的筆名、藝名或化名等。任何組織與個人都不得強迫自然人使用或不使用某一姓名。
3、改名權改名權就是自然人按照法律規定改變自己姓名的權利,也稱為姓名變更權。自然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不受其他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