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是公民之間借以相互識別的文字符號,是公民特定化的個人標識,也是公安機關進行人口管理的基礎。公民姓氏登記。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在哪里可以改名字,希望可以提供給大家進行參考和借鑒。
在哪里可以改名字
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公民申請變更姓名的,應當提交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變更理由和相關證明材料,經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調查核實,給予變更。
未成年人變更姓名的,還應當提交父母與子女關系證明、父母協商一致意見書;十周歲以上未成年人變更姓名的,還需要提交其本人同意變更姓名意見書。
1、寫更名申請;
2、到街道或單位開具證明,如果是學生就到學校開證明,只需證明是本校學生即可。
3、到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部門申請更名,填更名申請表格,需要加蓋戶籍專用章,管片_簽字,所長簽字;
4、到縣級戶籍部門簽字;
5、公證:按要求超過16周歲要的公民改名字需要公證;
6、到市公安局戶籍部門簽字,未滿16周歲無此步驟;
7、回到戶口所在地戶籍部門打印新的戶口本。
未滿18周歲的公民需要更改姓名的,可由父母或撫養人提出書面申請,經戶口登記機關核實情況后予以變更;
對18周歲以上的公民,原則上不予更改,確有正當理由需要更改姓名的,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
尊敬的領導:
本人現用名:___,性別:_,民族:__;戶籍住址:
出生日期:,身份證編號:
由于當初登記之時出現錯誤導致使用此現用名,后在家里一直使用___名,上學時以及在外打工期間也一直使用___名,因為和身份證上的名字不一致,給我的日常生活帶來了許多不便,造成了很多苦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十九條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
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條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后予以變更或者更正。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第十八條:2.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以上規定,特向貴局提請將本人的現用名:___,更改為:___.本人承諾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
愿貴所充分理解一個公民的改名意愿,謹請領導批準為盼,申請人深表感謝!
此致敬禮
申請人:___
20_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