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姓名是每個公民的權利,只要是正當要求、理由充分,不違反戶口管理規定,可以更正。以下是小編整理的3歲改名申請最佳理由,希望可以提供給大家進行參考和借鑒。
3歲改名申請最佳理由
(1)姓名中帶有生僻字
雖然生僻字取名是現在不提倡的一種起名方式,但是因為名字中含有生僻字帶來的不利影響而要求改名的也有很多。目前部門的字庫是最完善的,生僻字能打出來,但在其他部門的電腦上,卻只能以拼音或者“”來代替。因為生僻字電腦打不出來,必然也在生活與工作中給你的人際交往和溝通會帶來許多的麻煩,也會給人際交往帶來影響,嚴重時會影響個人成功運。這樣的情況就會很想要改名了,所以名字中有生僻字也成為了改名申請的最佳理由。
(2)名字讀起來讓人產生岐義
姓名中因為有諧音,便很容易讓人產生岐義,并引起人們的嘲弄或者尷尬的情景出顯,同時成為人們開玩笑的談資,產生某種滑稽的效果。在所有申請改名的理由當中,諧音產生岐義的情況也是最多的,這種情況也是屬于申請改名字最好的理由。
(3)重名
在同一個單位或同一個班級里有重名在同一個單位或同一個班級里,同名同姓的人也不在少數。重名太多的情況下就應該改名。重名也必定會產生一些不利的影響,這也是改名字的正當理由。
(4)姓名和祖輩中的人重名
“現在年輕人基本上不按族譜來取名,免不了會發生和祖上重名的現象”。現在也有不少申請者,名字和祖輩上的人的名字重名。申請者只有了正當申請改名的理由,經過核實清楚后,一般也會幫對方辦理。
(5)夫妻離婚后帶小孩,需要改名
夫妻離婚后需要給孩子改名的也不少,思明轄區有一對夫妻離婚后,法院判決各自撫養一個孩子。母親便帶著兒子去改名,這樣的情況一定要經過孩子的生父同意后才能通過。
1.由父母、收養人持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填寫申請報告。
2.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戶籍窗口受理。法律快車提醒您,在規定工作日內,完成調查、審核和審批手續,受理窗口為派出所的應同時將已審批的材料移交受理地派出所,并將審批結果通知申請人。
3.受理地戶籍窗口憑公安分局戶政部門的批件當場辦理變更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1.《戶口項目變更更正申請審批表》和申請人的書面報告。
2.《戶口簿》(屬集體戶的提供集體《戶口簿》地址頁和申請人的《常住戶口登記卡》)、《居民身份證》。
3.從業于機關、團體、學校和企、事業單位等的,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準予變更的證明;
4.入學(入托)的,提供學校(幼兒園)同意變更證明;
5.待業、務農的,提供所在村(居)委同意變更的證明。
__派出所:
本人現居住于,女兒居民戶口簿上的名字是__,女,漢族,__生,身份證號:__。此刻,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貴所提出更改我女兒姓名為__的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的第1條規定: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所以我現為女兒提出書面申請。改名理由:由于當時起名草率,重名率太高,為方便以后的升學和就業,現特提出書面改名申請。我明白,這樣會給貴所帶來額外的工作,但還是肯請貴所予以批準我為女兒的改名申請為謝!特此申請
申請人:
20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