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需要更改名字 的一般是比較好辦理的,直接在當地的派出所提出申請就可以了。但是更改名 字的時候也需要小孩,達到一定的條件。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兒童改名需要什么流程,希望可以提供給大家進行參考和借鑒。
兒童改名需要什么流程
1、寫更名申請;
2、到街道或單位的證明,改名字的程序特別提醒,如果是學生就到學校開證明,只需證明是本校學生即可。
3、到戶口所在地 的戶籍 部門申請更名,填更名申請表格,需要加蓋戶籍專用章,管片_簽字,所長簽字;
4、到縣級戶籍部門簽字;
5、公證 ;按要求超過16周歲要的公民改名字需要公證;
6、到市公安局戶籍部門簽字,改名字的程序特別提醒,未滿16周歲無此步驟;
7、回到戶口所在地戶籍部門打印新的戶口本;
8、需要的資料:戶口本,身份證 ,2張1寸照片。
1,只要有合理的更改姓名的理由,并能提供相應的資料的,都可以改名字;
2,需要帶上孩子的醫學出生證明 ,以及準備申報孩子戶口 的一方的戶口本;
3,去戶口本所在地派出所,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辦理。
戶口本上改名字是需要相關的程序和流程,改名字的審核結果會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申請人會得到通知的。還有就是改名字在我們的現行法律之內,是只能修改一次的。但是要注意的是一般說來,18周歲以下的人更改名字比較方便,派出所容易批準。
而18周歲以上的人要更改名字,就會麻煩些。你必須提供充分的理由和可靠的證據 ,讓派出所相信你改名字是必要的。
出生醫學證明是申報新生兒常住戶口登記必備的條件。新生兒憑出生證落戶,必須與出生證姓名一致。若落戶前想改名,需要去醫院重新更換一個出生證;落戶后想改名,若有正當理由,可向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更改申請。根據衛生部相關規定,換發《出生醫學證明》主要是指原簽發機構因為當事人或簽發機構責任導致原《出生醫學證明》無效,或由戶口登記機關提供相關證明不能進行出生登記而需變更新生兒姓名的。
1、首先你戶口本上的姓名要是你更改后的。更改如果涉及姓氏,要去公證處辦理個公證,公證的時候要夫妻兩人一起去,帶上孩子的出生證,戶口本,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和結婚證。然后帶以上材料,加公證書到你孩子戶籍所在的派出所,辦理孩子的姓名更改。如果不涉及姓氏更改,則直接帶以上材料(不需公證書),去孩子戶籍所在的派出所辦理更改即可。
2、然后你去報社做個出生證的遺失申明。記得抄下出生證號。然后夫妻雙方一起去當時生孩子的醫院,帶上登有遺失申明的報紙,夫妻雙方和孩子的戶口本,結婚證,身份證。由醫生幫忙補辦即可。補辦的時候可以和醫生說明,按戶口本上的姓名寫。但是如果涉及到更改姓氏的,要夫妻雙方寫個說明,即日后如發生任何事情,與醫院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