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字是一個人的代號,也是一個人留就給他人的第一印象,所以很多父母對于自己孩子的名字是否有好的寓意,是否好聽或者是否能給人留下深刻印象都非常的重視。來看看1周歲改名字流程怎么樣吧。
1、出生醫學證明。
2、計生部門出具的生育指標證明或計劃外生育處罰完結證明。
3、母親所在單位或街道、鄉鎮、派出所關于未入戶原因的證明。
4、父母雙方的結婚證。
5、其它可以說明情況的有效證明。
1、申請人的書面申請(16歲以下的,由其監護人提出申請);
2、父母離異變更16歲以下人員姓氏的,需提供離婚證明手續,并經父、母雙方寫出協議書簽字同意。
3、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4、屬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須提交單位、學校人事部門準予變更證明,屬在校學生的,應提交所在學校準予變更證明,無單位的需由戶口所在地居(村)委會出具證明,然后由戶籍所在地責任區民警在證明上簽署意見,派出所主管所長同意后打印變更更正表(16歲以下人員變更名字,不需打印變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長審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戶籍室辦理)報分局戶辦大廳審核批準。
1、未成年人改名需由監護人提出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包括戶籍證明,學校證明,出生證明等)。如父母離異的也只需要監護人一方同意即可更改
2、成年人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并持相關材料報公安機關審批即可。
3、具體辦理流程:寫一個改名申請提交給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過蓋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戶籍科登記,在7-14個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
①寫更名申請
②證明(只須證明有你這個人是這個學校的學生就可以,不必證明重名的事,學校單位街道都可以)
③到你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部門填寫表格,工作人員蓋章,管片民警簽字,所長簽字
④到你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部門的上一級主管部門審批
⑤公證
⑥到戶籍部門打印新的戶口簿,申請新的身份證
⑦需要的資料:戶口簿,2張一寸照片,新戶口簿工本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