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國家憲法日主題是什么
大力弘揚憲法精神,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
每年的12月4日,“法制宣傳日”作為我國的法制的“節日”,每年度我國都要舉行相關的法制宣傳活動。而2001年12月4日是我國歷史上第一個法制宣傳日,將憲法實施日定為法制宣傳日,無疑具有重要的意義。
中共中央、國務院轉發的《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于在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四個五年規劃》中確定∶將我國現行憲法實施日即12月4日,作為每年一次的全國法制宣傳日。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它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是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社會穩定的'基礎,是公民權利的根本法律保障,是實現我國社會主義法制統一的基礎,是依法治國的基本依據,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
在全體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首要的任務,就是要進行憲法知識的宣傳教育,使廣大公民了解憲法、掌握憲法,增強憲法觀念,樹立憲法權威。因此,將現行憲法的實施日作為全國法制宣傳日,充分體現了憲法在我國政治、經濟、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地位,體現了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基本任務。
2001年以來,我國各地、各部門以“12-4”全國法制宣傳日為契機,在每年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通過舉辦座談會、書畫展、網上論壇,印發宣傳資料,在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制作播出專欄、專版、專題節目等多種形式,開展了豐富多彩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傳播了法律知識,弘揚了法治精神,促進了社會和諧。“12-4”全國法制宣傳日正逐步成為我國公民熟悉法律、認知法律、維護權益的有效載體,成為展示中國法治建設成就,樹立我國良好法治形象的重要窗口。
之所以確定這一天為“全國法制宣傳日”,是因為在1982年12月4日,我國現行憲法正式通過并頒布實施。于是國家便將這一天定為“全國法制宣傳日”,并在全國舉行了大規模的法制宣傳活動。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了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決定∶將現行憲法通過、公布、施行日期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實施日12月4日以立法形式設立為國家憲法日。
1、有利于在全社會加強憲法宣傳教育,使人們樹立忠于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的意識。
2、有利于進一步弘揚憲法精神、維護憲法權威、捍衛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
3、有利于更好發揮憲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中的重大作用。
4、有利于在國際社會樹立尊重憲法的良好形象,擴大我國憲法的國際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