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字不影響學籍,學籍上一些重要信息都是以戶口本為依據的,如姓名、身份證號,戶口類型等。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改名后學籍更改流程,希望可以提供給大家進行參考和借鑒。
改名后學籍更改流程
1. 學生需要先填寫書面申請,陳訴清楚改名的正當理由和必要性,并攜帶申請和證明、現用身份證、戶口本等去到當地派出所辦理手續。
2. 派出所_會調查你是否有違法犯罪記錄,調查通過后會寫明你無違法犯罪記錄,并簽字。然后拿上_簽字后的申請和你的證明材料去找所長簽字。
3. 根據指示拿上申請材料找所屬分局或市局的負責局長簽字。
4. 把申請材料拿回派出所,派出所看到局長批示同意改名為你的新名字后,會讓_給你把戶口等檔案的名字改了。
5. 一個月后你再拿上戶口本等去申請辦理一個新名字的身份證。
6. 改名字后,應及時聯系學校相關管理人員進行學籍檔案變更處理,帶上戶口簿作為變更的佐證材料。提出修改學生基礎信息的,向學校提出申請,由學校核準變更學籍信息,并報學籍主管部門核準。
改名提交材料后審批要3個月。未滿十八周歲的人要變更姓名時,本人或父母、收養人可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手寫更名申請書,得到街道辦事處或就業單位的證明。帶上戶口本、身份證、2張1寸照片,到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部門申請更名,填寫更名申請表,需要加蓋戶籍專用章,管片_簽字,所長簽字。
先到派出所去開證明,然后到相關教育管理部門(教育局)學籍管理處蓋章,最后返回學校告訴教務處就可以更改。
1、學籍證明和畢業證書具有同等效力,學校出具學籍證明是一種行政確認行為,是學校的法定職責《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第三章學籍管理第三十九條畢業、結業、肄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遺失或者損壞,經本人申請,學校核實后應當出具相應的證明書。證明書與原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2、很多手續繞不開檔案這一關,如職稱評定、婚育證明、轉正定級、各種政審、辦理養老等社會保險,以及開具出國、考研有關證明等,都需要人事檔案。
3、總之,如果沒有檔案,個人的一些權益就得不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