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身份證可以改名字,需要帶上身份證、戶口本帶派出所辦理。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希望可以提供給大家進行參考和借鑒。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改名后重辦身份證流程,希望可以提供給大家進行參考和借鑒。
改名后重辦身份證流程
1、寫更名申請;
2、到街道或單位開具證明,如果是學生就到學校開證明,只需證明身份即可。
3、到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部門申請更名,填更名申請表格,需要加蓋戶籍專用章,管片_簽字,所長簽字;
4、到縣級戶籍部門簽字;
5、進行公證:按要求超過16周歲要的公民改名字需要公證;
6、到市公安局戶籍部門簽字,未滿16周歲無此步驟;
7、回到戶口所在地戶籍部門打印新的戶口本。
身份證上的名字更改沒有限制,但是更改時必須要有充分理由,否則公安機關不會輕易給予更改。公民申請變更、更正姓名應符合以下條件:
(1)宗教名與世俗名改換的;
(2)收養或解除收養、父母離異或再婚等原因需要將子女姓名變更的;
(3)在同一學校或工作單位內姓名完全相同,給生活、工作帶來不便的;
(4)姓名用字實屬不雅,字音字義有辱人格的;
(5)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6)因戶口登記機關工作失誤,造成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人口信息管理系統記載的姓名不一致的;
(7)其它特殊原因的。法律依據:《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一條,國家決定換發新一代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公民應當換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出現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發新證;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
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名字是必須一致的。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結婚證上的姓名。
當事人如果因為姓名變更,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結婚證上的姓名,應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當事人變更姓名的證明材料。
當事人的戶口簿上以曾用名的方式反映姓名變更的,婚姻登記機關可以采信。婚姻登記機關按照補發結婚證的程序,重新發給當事人結婚證,同時收回當事人原結婚證。
尊敬的領導:
本人現用名:______,性別:__,民族:____;戶籍住址:
出生日期:,身份證編號:
由于當初登記之時出現錯誤導致使用此現用名,后在家里一直使用______名,上學時以及在外打工期間也一直使用______名,因為和身份證上的名字不一致,給我的日常生活帶來了許多不便,造成了很多苦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四條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干涉、盜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權或者名稱權。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規定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后予以變更或者更正。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規定:2.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以上規定,特向貴局提請將本人的現用名:______,更改為:______.本人承諾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
愿貴所充分理解一個公民的改名意愿,謹請領導批準為盼,申請人深表感謝!
此致
敬禮
申請人: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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