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機動車需要一定的駕駛技能,缺少這種技能的如果隨意駕駛機動車,就有可能發生交通事故,一般人無證不能上路行駛。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改名后變更駕照流程,希望可以提供給大家進行參考和借鑒。
改名后變更駕照流程
1、改名字后需要到駕駛證核發地變更姓名;
2、變更時,攜帶戶口本或者姓名發生變化的戶籍證明、身份證,到車管所辦理駕駛證變更登記并換發駕駛證;
3、車主的駕照必須在有效期內辦理,在所在工作地,或是居住地車管所辦理補換證業務。
上面說到初次申領的駕駛證有效期為6年,如果在6年有效期內每個記分周期均沒有記滿12分記錄,則可以更換10年有效期的駕駛證。同理,如果駕駛證的有效期是10年,10年有效期內每個記分周期均沒有記滿12分記錄,可以換發長期有效的駕駛證。
換證需要的條件:每個記分周期未記滿12分,換證之前要處理好違章情況,交好罰款等。
如果有記滿12分的記錄,駕駛人需要進行理論學習并考試,合格后,發還機動車駕駛證,再進行換證操作!
一、駕駛證名字錯一個字好改且必須去改的,否則將來你有了違章記分或是換證申請增駕等,會因此而不能辦理的。
申請人駕駛證信息與身份證信息有誤或駕駛證損毀無法辨認的,應在30日內去發證地車管所辦理駕駛證信息更正。
二、《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條規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三十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車輛管理所申請換證:
(一)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內,機動車駕駛證記載的機動車駕駛人信息發生變化的;
(二)機動車駕駛證損毀無法辨認的。
申請時應當填寫申請表,并提交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和機動車駕駛證。
改名字后需要到駕駛證核發地變更姓名,變更時請您攜帶戶口本或者姓名發生變化的戶籍證明、身份證到車管所辦理駕駛證變更登記并換發駕駛證。以后駕駛證在有效期內可以到所在的工作地或居住地辦理補換證業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管理辦法》第五條
機動車駕駛證記載持證人的身份證件號碼、姓名、性別、出生日期、長期住址、國籍、準駕(學)車型代號、初次領證日期、有效期和管理記錄,并有發證機關印章、檔案編號和持證人的照片。臨時駕駛證還應記載有效區間。 機動車駕駛證式樣由公安部規定。
第八條
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應當向長期居住地車輛管理所提出申請。在暫住地居住1年以上的,可以向暫住地車輛管理所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