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插柳習俗,其來源普遍存在三種說法。有專家認為,插柳的風俗,是為了紀念“教民稼穡”的農事祖師神農氏的。另一種說法是驅鬼辟邪。還有一種說法是,此俗是為了紀念介子推。介子推為明志守節而焚身于大柳樹下,讓晉文公和群臣百姓痛心不已。第二年,晉文公親率群臣爬上山來祭拜介子推時,發現當年被燒毀的那棵老柳樹居然死而復生。晉文公當下便將老柳樹賜名為“清明柳”,并且當場折下幾枝柳條戴在頭上,以示懷念之情。
每年清明節,各家各族祭掃完畢,往往在墓前或墳頭上插一根用竹子或柳條做的標竿,表示已經有過祭祀。有的人家會在標竿上糊些長條白紙,有的人家會掛些楮錢,有的人家則既糊白紙又掛楮錢。
紙錢,顧名思義是紙做的錢,是送給先人在陰間用的,又稱“掛紙”、“掛錢”。清明掃墓時,人們將攜帶的紙錢燒掉,相信紙錢化作煙氣后可以進入冥界,祖先容易接收。有的把紙錢懸掛起來,如浙江平湖、湖北咸寧和恩施等地,用竹懸紙錢插在墓上,叫做“標墓”。
清明節上墳是這一天當中最重要的傳統風俗,而在上墳的時間上是有很多講究的。 可以提前一周左右的時間。過去有民諺“早清明,晚十一”,清明祭奠先人越早越好,可以在清明前一周、甚至兩周都可以進行,不要全趕到清明節這一天。浙江麗水一帶在清明節的前三天和后四天的范圍內掃墓,稱為“前三后四”。還有的地方放得更寬,稱“前七后八”。也就是說,在清明節的前七天到后八天上墳都是可以的。
婚姻是每一個人一生中非常重要的事情,而在結婚日期的選擇上是有很多講究和忌諱的。清明節前后結婚是比較忌諱的。因為在清明節本來就是祭祀祖宗的日子,是一年一度的春祭,而且還是三大鬼節之一,所以清明節前后是不大適合結婚。在我國民間,新人們在挑選結婚吉日的時候,一般都會避開農歷三月,選擇其它適宜的日子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