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保人員登記信息有誤需修改的,到社區(村)提出申請,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報區經辦機構修改。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改名后辦理社保卡流程,希望可以提供給大家進行參考和借鑒。
改名后辦理社保卡流程
1. 準備材料:準備好有效身份證明、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變更后的姓名證明文件(如結婚證、法院判決書等)、社保卡原件和復印件等。
2. 前往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攜帶準備好的材料,前往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本姓名變更手續。填寫相關申請表格并提交材料。
3. 等待審批:戶籍所會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并進行姓名變更的審批。審批通過后,將會更新戶口本上的姓名信息。
4. 社保卡姓名變更:在戶口本姓名變更完成后,攜帶戶口本和社保卡原件,前往社保卡所在地的社保局或社保卡服務網點辦理社保卡姓名變更手續。填寫相關申請表格并提交材料。
5. 更新社保卡信息:社保卡所在地的社保局會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并將變更后的姓名信息更新到社保卡上。
1、參與職工社保的改名信息變更,需要將本人的身份證戶口本提交給所在公司的人事處,并以此填寫《個人信息變更表》。
2、單位持該表以及相關證件的復印件,到社保局辦理個人信息變更手續。
3、在更名申請提交受理完成之后,本人則可以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到社保服務網點辦理更換社保卡業務即可。
4、若是參與居民社保和靈活就業的人員,則需要本人攜帶有關證件自行去社保局辦理,所需資料與上述相同。
對個人社保信息進行修改的,當事人應該到縣級以上地方政府的社會保險管理部門辦理相關的手續。或者是提供身份證給單位人事,如果更改過身份證的名字,有的地方還要提供戶口地派出所的更名證明才能改的。
可以更改。
一、由于公安部門原因導致社保登記信息變更的,需提供:
1、公安部門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注意:變更姓名和身份證號碼的,證明內要注明原姓名、身份證號與現姓名、身份證號之間的關系,如只更改姓名且在戶口本內有注明是曾用名的可不用提供此件)
2、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
3、戶口本(驗原件收復印件);
4、個人申請(簽名并蓋指模)。
二、參保人本人改名導致社保登記信息變更的,需提供:
1、公安部門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證明內要注明原姓名與現姓名之間的關系,如在戶口本內有注明是曾用名,的可不用提供此件)
2、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
3、戶口本(驗原件收復印件);
4、個人申請(簽名并蓋指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