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改名需要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辦理。如果您是在外地工作或學習,可以到當地的辦理。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身份證改名字手續,希望可以提供給大家進行參考和借鑒。
身份證改名字手續
1、本人在戶口所在的縣、市、區,公安局刑警大隊開具有無刑事處罰記錄證明。
2、必須本人辦理,并攜帶戶口本、身份證、印制一個十指的指模。
3、準備兩張一寸本人近期照片,到當地派出所領取兩張《戶口登記內容變更申請表》空白表。
4、按照規定要求填寫清楚,將《戶口登記內容變更申請表》拿到所在的村委會(鄉鎮)或居委會(街道)簽字蓋章。
第一是必須是本人有想要表達改名的意愿,第二是要有充分理由,第三本人必須要承諾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且每個人一生只能更改一次姓名。因為每個公民都有自己的名字,法律也都賦予每個公民姓名權,更改姓名是每個公民的權利。
但是姓名是一個人的重要標志,是人與人相互區別相互識別的重要手段,如果每個人的名字經常變動將會造成戶籍管理甚至整個社會的混亂。所以公民不能隨便取名也不許任意改名。
要改,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結婚證上的姓名。
當事人如果因為姓名變更,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結婚證上的姓名,應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當事人變更姓名的證明材料。當事人的戶口簿上以曾用名的方式反映姓名變更的,婚姻登記機關可以采信。婚姻登記機關按照補發結婚證的程序,重新發給當事人結婚證,同時收回當事人原結婚證。
身份證號碼不可以改。法律規定,公民身份號碼是每個公民唯一的、終身不變的身份代碼,由公安機關按照公民身份號碼國家標準編制。所以當事人有申請補領、換領身份證的權利,但是不可以申請對身份證的號碼進行更改。法律依據:《居民身份證法》第三條
居民身份證登記的項目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號碼、本人相片、指紋信息、證件的有效期和簽發機關。公民身份號碼是每個公民唯一的、終身不變的身份代碼,由公安機關按照公民身份號碼國家標準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