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人改名需由監護人提出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如父母離異的,那么也只需要監護人一方同意,即可更改;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在香港改名后離婚流程怎么辦,希望可以提供給大家進行參考和借鑒。
申請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提供的結婚證上的姓名與身份證、戶口簿不一致的,當事人應書面說明不一致的原因。
法律主觀:離婚后再結婚登記需要離婚證。 再婚的手續如下:(一) 申請男女雙方帶上各自的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三張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離過婚的帶上離婚證或判決書。
結婚證和身份證上的名字同音不同字是不可以訴訟離婚的,但是你可以到社區去開一封信,說這結婚證上的兩個人與身份證上的人為同一人,只是同音不同字。又或者可以到民政局去調取結婚證相關的證明就可以到法院提起訴訟離婚。
出生日期、身份證號與身份證、戶口簿不一致的,當事人應書面說明不一致的原因。因此,當事人提供的結婚證上的姓名與身份證、戶口簿不一致的,由當事人書面說明不一致的原因即可辦理離婚登記。
可以改也可以不改。因為更名后,盡管名字已經改變了,但是原來的離婚證還是有效的,但如果在一些需要用到離婚證的場合中,可能會帶來一些麻煩。
可以的。申請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提供的結婚證上的姓名與身份證、戶口簿不一致的,當事人應書面說明不一致的原因。
需要到當地戶籍科辦理證明或者居委會打證明,證明我是我,才可以辦理離婚。
在客觀上,當事人改名后還是能追根溯源,比如其身份證號碼還是不會改變,到相關部門能查到當事人曾經的名字以及婚姻經歷。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三條 居民身份證登記的項目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號碼、本人相片、指紋信息、證件的有效期和簽發機關。
公民身份號碼是每個公民唯一的、終身不變的身份代碼,由_機關按照公民身份號碼國家標準編制。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應當登記指紋信息。
1、補辦離婚證的,離婚的時間仍以原來的時間為準。
2、根據相關規定,離婚證遺失或者損壞的,當事人可以持身份證、戶口本到發證婚姻登記處申請補辦。補辦只是再次補發離婚證,不改變原離婚時間及離婚后相關事務的處理。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七條 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