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給一歲的孩子改名字的,由孩子的父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申請通過之后,戶口登記機關在戶口本上對孩子的姓名進行變更。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一歲小孩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續,希望可以提供給大家進行參考和借鑒。
一歲小孩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續
一歲寶寶改名字需要如下手續:首先,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收養人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出生證等材料,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然后,戶口登記機關審查申請材料。最后,申請通過的,應當準予變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后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如果你的孩子還沒有申報戶口,可以先到婦幼保健部門,申請變更小孩的出生證,然后再到男方或者女方戶籍在地派出所,申報戶口即可。
不需要找醫院。
如果變更出生證有困難,可以先給小孩上戶口,然后再申請變更姓名。
申請變更的程序是,由監護人雙方寫申請,然后到小孩的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填寫變更四項登記表,經派出所同意后,再到縣區級_機關戶政部門審核,報地市級_機關戶政部門批準后,就可以給小孩變更戶口姓名。
變更戶口后,到婦幼保健部門再變更出生證即可。
再變更其它的相關證件。
1、本人申請(未成年人由父母寫申請),用A4紙、鋼筆書寫,注明“改名后,所有法律責任及后果由本人自己承擔;
2、工作單位證明(無工作單位的到社區蓋章)(未成年人讀書的由學校蓋章)。
3、未成年人父母雙方需攜帶身份證、結婚證(或離婚證及離婚判決書/協議書)、小孩出生證復印件到現場簽字;
4、年滿16周歲的需要社區_出具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本人要到場采集信息;
5、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如果辦了出生證,但還未上戶口,怎么改名字:如需更改新生兒名字可以拿著出生證、父母雙方戶口簿、身份證、準生證、結婚證到派出所上戶口,然后在派出所戶籍處改名字,出生證上的名字就是寶寶的曾用名了。
如果已經上了戶口,怎么改名字:已經上了戶口,拿著出生證、父母雙方戶口簿、身份證、準生證,直接到戶籍所在的派出所更改名字即可。
寶寶年齡還小,父母想要給他們重新換個名字,手續什么的也簡單,這只是好在寶寶剛剛出生不像成年人一樣有很多證件和資料,自然會簡單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