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籃球日發展歷史
1891年12月初在美國馬薩諸塞州斯普林菲爾德市青年會國際訓練學校(后為春田學院),由該校體育教師詹姆斯·奈史密斯博士發明,當年的籃球規則只有13條,奈史密斯博士于1939年去世,終年78歲。他未曾料到,由他創建的籃球項目竟然在二百多個國家市面流傳著,至今美國籃球還譽滿全球。為了紀念奈史密斯博士發明的籃球的功績,在春田學院校園內修建了美國籃球名人館-詹姆斯·奈史密斯紀念館。
起初,奈史密斯將兩只桃籃別釘在鍵身房內看臺的欄桿上,桃籃上沿距離地面3.04米,用足球作比賽工具,向籃投擲。投球入籃得1分,按得分多少決定勝負。每次投球進籃后,要爬梯子將球取出再重新開始比賽。以后逐步將竹籃改為活底的鐵籃,再改為鐵圈下面掛網。 到1893年,形成近似現代的籃板、籃圈和籃網。最初的籃球比賽,對上場人數、場地大小,比賽時間均無嚴格限制。只需雙方參加比賽的人數必須相等。比賽開始,雙方隊員分別站在兩端線外,裁判員鳴哨并將球擲向球場中間,雙方跑向場內搶球,開始比賽。持球者可以抱著球跑向籃下投籃,首先達到預定分數者為勝。 1892年,奈史密斯制定了13條比賽規則,主要規定是不準持球跑,不準有粗野動作,不準用拳擊球,否則即判犯規連續3次犯規判負1分;比賽時間規定為上、下半時,各15分鐘;對場地大小也作了規定。上場比賽人數逐步縮減為每隊10人、9人、7人,1893年定為每隊上場5人。1904年在第3屆奧林匹克運動會上第1次進行了籃球表演賽。1908年美國制定了全國統一的籃球規則,并有移種文字出版,發行于全世界,這樣,籃球運動逐漸傳遍美洲、歐洲和亞洲,成為世界性運動項目。1936年第11屆奧運會將男子籃球列為正式比賽項目,并統一了世界籃球競賽規則,此后,到1948年的10多年間,規則曾多次修改,與現行規則有關的重要變化是:將得分后的中圈跳球,改為失分隊在后場端線外擲界外球繼續比賽;進攻隊必須在10秒鐘內把球推進到前場;球進前場后不得再回后場;進攻隊員不得在"限制區"內停留3秒鐘;投籃隊員被侵犯時,投中罰球1次,投不中罰球2次等。1952年和1956年第15、16兩屆奧運會的籃球比賽中,出現了兩米以上的多人,國際業余籃球聯合會曾兩次擴大籃球場地的"限制區"(也叫"3分區");還規定,一個隊控制球后,必須在30秒內投籃出手。60年代初有關10秒和球回后場的規定,一度因1960年第17屆奧運會后取消了中場線改畫邊線的中點而中止。1964年第18屆奧運會后,又恢復了中場線,這些規定又繼續執行。1977年增加了每隊滿10次犯規后,在防守犯規時罰球兩次,防投籃時犯規兩罰有1次不中再加罰1次的規定。1981年又將10次犯規后罰球的規定縮減到8次。很明顯,人員的變化的技術,戰術的發展引起了規則的改變,而規則的改變又促進了人員和技術、戰術的進一步發展變化。特別是50年代后期以來,規則的改變對籃球比賽的攻守速度,對運動員的身體、技術、戰術以及意志、作風等各方面都不斷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促進了籃球技術水平的迅速提高,女子籃球是1976年第21屆奧運會上才列為正式比賽項目的。
在1891年的12月21日,舉行了首次世界籃球比賽,后來籃球界就將此日定為國際籃球日。
籃球運動是1896年前后由天津中華青年會傳入中國的,隨后在北京、上海青年會里也有了此項活動。在1910年的全運會上舉行了男子籃球表演賽之后,在全國各大城市的大、中學校的籃球活動逐漸開展起來,其中以天津、北京、上海開展得較好,水平也較高,當時的比賽規則很簡單,在球場中間畫一個約有1米直徑的中圈,中鋒隊員跳球時一只手必須置于背后腰部,任何一足不得踏出圈外。技術也簡單,中圈跳球后,誰接到球就自己運球,超過防守人就投籃。當時只會直線運球前進,傳球方法是單、雙手胸前傳球,跑動投籃是用單手低手上籃,立定投籃無論遠近都是用雙手腹前低手投籃。1925年前后,進攻和防守的5名運動員,有了較明確的分工,中鋒對中鋒,后衛對前鋒,有人盯人,各自盯住自己的對手。但前鋒的職責是只管進攻投籃,不管退守;后衛的職責是只管防守搶截球,不管投籃。前鋒和后衛很少全場跑動,只有中鋒要攻守兼顧。以后又逐漸改為兩后衛1人助攻(活動后衛),1人留守后場(固定后衛),兩前鋒也變為1人留在前場專管偷襲、快攻,1人退守后場助防。技術動作也有所發展,跑動投籃出現了單手、高手投籃,立定投籃出現了雙手胸前投籃,傳球出現了單、雙手擊地傳球,運球出現了兩手交替運球躲閃防守和超越防守向前推進的技術。規則中增加了罰球區和罰球線,隊員犯規4次即被取消比賽資格,犯規罰球可由隊長指定任何1個隊員主罰。比賽時間分為上、下半時各20分鐘,中間休息10分鐘。每次投中或罰中后,都在中圈跳球,重新開始比賽。而中國籃球運動水平在1926年以后有了較大提高 。
第二和第三小節通常是比賽的高潮。球員們將發揮出最佳水平,爭奪每一個球權,并且盡全力利用時間得分。這些小節往往是比賽最具觀賞性和激烈競爭的階段。球隊之間的得分差距可能會越拉越大,或者被迅速追趕。這也是教練們發揮戰術和策略的關鍵時刻。
而最后一個小節,即第四小節,則是決勝的時刻。在經歷了三個小節的激烈比拼后,球隊們會更加努力,不惜一切代價爭取勝利。這個時段的比賽往往非常緊張,每個進攻和防守都能左右比賽的結果。是否能保持冷靜,并在關鍵時刻做出正確的決策,對于球隊來說至關重要。
籃球比賽中的小節是指比賽被分成若干個時間段,每個時間段稱為一個小節。每個小節的時間嚴格控制,這對于球隊來說是一個挑戰。他們需要在有限的時間內盡可能多地得分,并且要保護好自己的籃筐,同時阻止對方得分。每個小節結束后,球隊可以休息片刻,重新調整戰術和戰略,為下一小節做好準備。
籃球比賽的小節制度為比賽增加了動態與懸念。無論是球隊還是觀眾,都可以通過四個小節的精彩對決,感受到比賽的緊張與激情。每個小節的時間限制,使得球隊必須在有限的時間內做出正確的決策和執行戰術,增加了比賽的挑戰性。因此,在籃球比賽中,小節的劃分不僅僅是時間上的分割,更是體現了比賽的精彩與競爭。
籃球比賽由四個小節組成,每個小節時長為12分鐘。
第一小節通常被認為是熱身和熟悉比賽環境的時間。球隊會盡力適應場地和氣氛,找到自己的節奏和配合。這個階段的比賽可能會有些保守,球員們會試圖探測對手的實力和戰術。然而,即使是在第一小節,球隊也不能掉以輕心,因為這個時段的比分對于整場比賽的走勢至關重要。
1、阻擋犯規
在籃球比賽規則中有阻擋犯規,通常情況下防守球員在一個小圈圈的里面,在圈外腳沒站穩以及側身的情況下很容易成為阻擋犯規。
2、進攻犯規
有時候進攻也可能會觸犯規則。防守球員站穩腳在圈外且雙臂伸直沒有下壓及犯規動作,但是此時進攻球員撞到防守球員的時候,基本被判為進攻犯規。
3、3秒防守犯規
3秒防守意思是進攻球員或者防守球員單獨在三秒區待3秒鐘或是3秒以上時間就是違反規則,因此在打籃球的時候一定要記得這些規則。
1、比賽規則不同
籃球比賽需要得分才能獲勝,每隊的目標是嘗試將球投進對方的籃筐,并阻止對方得分。如果比賽時間結束時雙方得分相同,則進行加時賽,直到有一方得分更高。足球比賽則是通過將球射入對方球門來得分,比賽時間結束時得分更高的隊伍獲勝。
2、比賽場地不同
籃球比賽的場地相對較小,通常是一個室內或室外的籃球場,場地上有一個標準大小的籃球場,包括兩個半場和一個中圈,足球比賽的場地較大,通常是一個長方形或橢圓形的足球場,場地上有一個標準大小的足球場,包括兩個球門和兩個球門柱。
3、比賽時間不同
籃球比賽的時間較短。一節比賽通常是12分鐘或10分鐘,具體取決于賽制規定和比賽等級,足球比賽的時間較長。一場足球比賽通常分為兩個半場,每個半場45分鐘或90分鐘,總時長約為90分鐘或180分鐘。
籃球和足球比賽時間的差異是由于兩個運動的不同性質和規則所導致的。籃球比賽時間較短,強調速度和反應力;而足球比賽時間較長,強調耐力和團隊合作精神。
4、比賽人數不同
籃球比賽每隊有5名球員,這更加強調個人能力和快速決策。每個球員都需要具備較高的個人技巧和速度,以便在比賽中快速進攻、防守和轉換,足球比賽每隊有11名球員,這強調團隊合作和身體素質。每個球員都有不同的位置和職責,例如前鋒、中場、后衛和門將等。
籃球和足球比賽人數的差異是由于兩個運動的不同性質和規則所導致的。籃球比賽每隊人數較少,強調個人技巧和速度;而足球比賽每隊人數較多,強調團隊合作精神和身體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