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植樹節定在每年的3月12日,1979年2月23日,我國第五屆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決定,仍以3月12日為中國的植樹節,所以1979年3月12日是第一個植樹節。
1912年5月,孫中山任臨時大總統的中華民國南京政府成立不久設立了農林部,下設山林司,主管全國林業行政事務。
1914年11月頒布了中國近代史上第一部《森林法》 。
1915年,凌道揚和韓安、裴義理等林學家有感于國家林業不振,“重山復嶺,濯濯不毛”,上書北洋政府農商部長周自齊,倡導以每年清明節為“中國植樹節”。
1915年7月,在孫中山的倡議下,當時的北洋政府正式下令,規定了以每年清明節為植樹節。指定地點,選擇樹種,全國各級政府,機關,學校如期參加,舉行植樹節典禮并從事植樹。經當年7月21日批準后,通令全國如期遵照辦理。自此中國有了植樹節。
1925年3月12日,孫中山先生逝世。1928年,為紀念孫中山逝世三周年,國民政府舉行了植樹式。以后為了紀念孫中山先生,把他逝世的那天,即3月12日定為植樹節。
1928北伐完成后,4月7日由國民政府通令全國: “嗣舊歷清明植樹節應改為總理逝世紀念植樹式”,民國1929年2月9日農礦部又以部令公布《總理逝世紀念植樹式各省植樹暫行條例》16條。而國民政府行政院農礦部長易培基遵照孫中山先生遺訓,積極提倡造林,于1930年2月呈準行政院及國民政府,自3月9~15日一周間為“造林運動宣傳周”,于12日孫中山先生逝世紀念日舉行植樹式。北方地區以3月初旬,寒氣未消,還不適于栽樹之故,特規定植樹式仍于3月12日舉行外,造林宣傳運動周延之清明節行之。并由該部公布《各省各特別市各縣造林運動宣傳周辦大綱》7條,以便全國照辦。
1956年,__發出了“綠化祖國”、“實現大地園林化”的號召。中國開始了“12年綠化運動”,目標是“在12年內,基本上消滅荒地荒山,在一切宅旁、村旁、路旁、水旁,以及荒地荒山上,即在一切可能的地方,均要按規格種起樹來,實行綠化。”
1979年2月,第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根據國務院的提議,正式通過了將每年的3月12日定為中國植樹節的決議。
1981年12月13日,通過《關于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決議》。
1982年,國務院頒布《關于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實施辦法》。
2020年7月1日起,施行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明確每年3月12日為植樹節。
新森林法實行森林分類經營管理,將森林分為公益林和商品林,公益林實行嚴格保護,商品林則由林業經營者依法自主經營,以此來保護好各類林業經營主體的合法權益,實現林業建設可持續發展。
此外,新森林法調整了林木采伐許可證核發范圍,采伐自然保護區以外的竹林不再辦理采伐許可證。非林地上的農田防護林、防風固沙林、護路林、護岸護堤林和城鎮林木的采伐,按照《公路法》《防洪法》《城市綠化條例》等規定進行管理。
在植樹節這一天,人們會參加各種植樹活動,如種樹、綠化環境等。此外,還有一些與環保相關的宣傳活動,如環保知識講座、環保展覽等。
調節氣候、涵養水源、減輕污染
確定3月12日為植樹節,除了紀念孫中山先生外,還因為植樹節的日期剛好是適合植樹造林的好日子。植樹造林帶給我們的好處很多,不僅能夠美化我們的生活環境,還能擴大森林資源、防止水土流失、防風固沙、保護農田、調節氣候、保持生態平衡和促進經濟發展等。
植樹造林是保護我們賴以生存的環境,不僅可以綠化和美化家園,同時還可以起到擴大山林資源、防止水土流失、保護農田、調節氣候、促進經濟發展等作用,是一項利于當代、造福子孫的宏偉工程。為了保護林業資源,美化環境,保持生態平衡,世界上很多國家都根據本國實際情況設立了植樹節。隨著人們的環保意識不斷增強,并積極投身植樹造林活動,我們人類生存的環境將會得到不斷的改善。
植樹造林可以美化環境,提高空氣質量,還能改善氣候狀況,茂密的樹冠可以遮蓋陽光的照射,將20%左右的熱量反射回天空,60%—70%的熱量被樹冠吸收。此外植物蒸騰作用的維持也需要吸收大量的熱量。由于樹林內空氣濕度大,熱容量大,風又小,因此溫度變化是比較緩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