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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州電動自行車限行

          | 奕玲

          廣州電動自行車限行,新版方案公開征求意見

          6月6日,廣州交警召開新聞發布會,就廣州市電動自行車通行管理調整政策再次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廣州電動自行車限行,新版方案公開征求意見,歡迎大家閱讀轉發!

          廣州電動自行車限行

          廣州電動自行車限行,新版方案公開征求意見

          據了解,新版方案主要對限行范圍和限行時間進行了優化調整,在限行范圍上,將“中心區域限行”調整為“部分路段限行”;在限行時間上,則將“全天候限行”調整為“全天、白天、高峰分層次、分時段限行”。

          新版方案中,將限行路段分為了全天、白天和早晚高峰三個層次。其中東風路、黃埔大道全天限行,減少對城市交通大動脈運轉效率的影響。其次,“一江兩岸”、廣州塔以及天河CBD商業中心,琶洲會展中心、白云國際會議中心等區域周邊道路實行白天限行,讓散步休閑、觀光旅游、商務交流有更優質的體驗和感受。而在公共交通較為發達的重要主干道,則實施早晚高峰限行,包括南北向的解放路、天河東路、獵德大道,東西向的天河路、環市路、中山路、臨江大道等,希望通過高峰期分流電動自行車,保障主干道交通的正常運行,引導電動自行車短途出行。

          廣州交警表示,在充分吸收各界意見基礎上,廣州交警堅持“公交優先”發展戰略,借鑒國內其他城市管理經驗,立足廣州現實情況,將上一版中的市中心區區域限行,進一步修改形成了中心區“路段限行”方案,目的是引導電動自行車成為短途出行交通工具,作為公共交通的有效補充。

          據了解,之所以作出如此調整,主要是社會各界對電動自行車管理看法不一,部分人認為電動自行車事實上已經成為買菜、接送小孩上學等短途出行的補充,應該通過引導和規范,讓電動自行車、機動車和行人和諧共存。也有群眾認為,市中心區早晚高峰交通擁堵、非機動車基礎設施不完善、道路資源不均衡,對中心區電動自行車也應采取必要的限制措施。

          在統籌考慮各方群體實際出行需求和差異的基礎上,廣州交警通過第三方科研機構,對路網結構、道路所在區位和等級功能、人車流量和車速指數、常規公交和地鐵覆蓋率、非機動車道建設等因素進行分析評估,進一步優化了限行的具體路段和時段。

          廣州交警表示,公布的限行路段中,有些是全路段限行,有些是部分路段限行,具體以通告為準。此外,廣州市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內環路、過江隧道仍按照《廣州市非機動車和摩托車管理規定》全天限行。

          針對此次限行方案,廣州交警自6月6日起至7月6日止,在廣州市公安局網站再次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市民可通過寫信或者網頁留言的方式進行反饋。公開征求意見結束后,將于7月10日在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舉行聽證會。

          接下來,廣州交警將持續加強對路面交通秩序的管理,并會同市相關職能部門、各區政府抓緊推進非機動車道、停車充電等基礎設施的建設工作,減少各類交通工具之間的沖突和交織干擾,同時推動和完善電動自行車改裝、超速的治理機制,以及外賣平臺企業的監督管理機制,從源頭上治理電動自行車使用亂象。廣州交警也呼吁廣大市民,不要駕駛超標、改裝電動自行車,拒絕超速、逆行、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做到守法出行、文明出行,共同營造安全、有序、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

          具體限行區域與時間

          一、每天7時30分至9時30分、17時30分至19時30分禁止電動自行車在以下路段行駛:

          1.天河東路、獵德大道(花城大道以北);

          2.解放北路(大北立交以南)、解放中路、解放南路、解放大橋;

          3.天河路(龍口東路以西)、環市東路、環市中路;

          4.中山一路、中山二路、中山三路、中山四路、中山五路、中山六路、中山七路(康王北路以東);

          5.臨江大道(馬場路以西)。

          二、每天7時30分至19時30分禁止電動自行車在以下路段行駛:

          (一)主干道路段:

          1.沿江東路、沿江中路、沿江西路;

          2.閱江中路、閱江西路、濱江東路(廣州大橋以東)、濱江中路(海印大橋以西)、濱江西路(人民橋以東);

          3.新港東路(華南快速路至科韻南路)。

          (二)次干道、支路:

          1.白云區:云城東路(齊富路至金園路);

          2.越秀區:麓湖路(恒福路以北)、麓湖北路、麓湖橫路、麓景路(麓景西路以北)、晴波路(海心橋以西);

          3.天河區:金穗路(冼村路至華夏路)、花城大道(冼村路至華夏路)、珠江東路、珠江西路;

          4.海珠區:會展東路、會展西路、琶洲大道東、琶洲大道(華南快速路以東)、廣州塔路、藝苑路(藝洲路以北)、雙塔路(磨碟沙路以西)、藝洲路。

          三、全天24小時禁止電動自行車在以下道路通行:

          (一)內環路(含A線、B線)及高架放射線;

          (二)廣州市行政區域內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過江隧道;

          (三)黃埔大道西(石牌東路以西)、東風東路、東風中路、東風西路(西場立交以東)。

          以上限行路段有些是全路段限行,有些是部分路段限行,具體以通告為準。此外,廣州市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內環路、過江隧道仍按照《廣州市非機動車和摩托車管理規定》全天限行。

          當前,社會各界對限行主要持兩種觀點

          一是認為電動自行車事實上已經成為買菜、接送小孩上學等短途出行的補充,應該通過引導和規范,讓電動自行車、機動車和行人和諧共存;

          二是認為市中心區早晚高峰交通擁堵、非機動車基礎設施不完善、道路資源不均衡,對中心區電動自行車應采取必要的限制措施。

          考慮到兩種觀點都有強烈的呼聲,為尋求各方“最大公約數”,在統籌考慮各方群體實際出行需求和差異的基礎上,廣州交警通過第三方科研機構,對路網結構、道路所在區位和等級功能、人車流量和車速指數、常規公交和地鐵覆蓋率、非機動車道建設等因素進行分析評估,進一步優化“限行”的具體路段和時段。

          廣州電動自行車上牌

          審核:

          第一步:關注“廣州交警”微信公眾號,進入電動車服務,在公眾號里實名認證,并進行相關交通知識的視頻學習;

          第二步:準備個人身份證件(外地戶口無居住證亦可辦理)、車輛合格證、銷售發票、待上牌電動自行車(新國標無需合格證和發票,可選擇容缺辦,舊國標必須有合格證,發票也可以選容缺辦),在“個人電動自行車登記辦理”欄目,錄入上傳個人和車輛信息【傳車輛全照(左前一個,左后一個,要拍到腳踏)】上,提交申請;

          第三步:簽正楷電子名,等初審短信結果((特別提示:一個身份證號只能辦理一個號牌);

          上牌:

          關注“廣州交警”微信公眾號→業務辦理→電動車服務→辦理記錄→第三方保險→行駛證可選自提亦或快遞(建議快遞,自提要到較遠的車管所領取)→選定日期和時間段,確定預約。

          上牌費用:意外保險費(自愿勾選,不同檔位價位不同),上牌工本費30,牌托架20(自愿選擇),行駛證快遞20,合計50元(最低價位);

          現場上牌注意事項

          1.需要帶車主身份證原件(如委托經辦,需要車主和經辦人原件);

          2.手機預約成功的截圖(必須當天預約成功,否則上牌點不給上牌);

          3.上牌車輛,要求跟合格證原貌一致;

          4.車輛合格證(務必保證合格證號碼和車架號一致);

          5.現場稱重,電車+電池,不能超過55公斤(無論新舊國標,如確認超標,可提前卸下幾塊電池推車過去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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