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成年人自己本人需要改姓名的,帶好戶口本和身份證直接去戶口登記機關申請就可以了。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專升本考上后想改名字怎么改,希望可以提供給大家進行參考和借鑒。
專升本考上后想改名字怎么改
專升本在校生改名字之后,把改名的_部門證明交到學校,學校就會把改過的新名報給教育部學信網。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一)名字粗俗、怪異的;
(二)名字難認、難寫的;
(三)名字可能造成性別混淆或者誤解的;
(四)公民出家或者出家人還俗,變更為法名、道名或者原姓名的;
(五)與聲名狼藉人員姓名相同的。法律依據:《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未成年人改姓名需要本人或者父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姓名;
成年人改姓名,只需要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姓名,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父母想給孩子改姓名的,需要父母雙方都同意。那么改名字的規定?下面就由法律快車小編為您介紹。
(1)未滿16周歲公民要求變更現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監護人持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填寫申請報告,向戶口所在地_派出所申請,經派出所審核批準后,辦理變更;
(2)已滿16周歲公民要求變更現用姓名的,由本人填寫申請報告,持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證書原件及有關證明(有單位的要有干部履歷表或招工表并由單位核實簽意見蓋章),向戶口所在地_派出所申請,報縣級_機關審批后,辦理變更。
(3)父母離異后一方要求變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并簽協議后,方能申請辦理變更。
(4)父母離異后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要求變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