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未成年改名需要提供申請人的書面申請,戶口簿以及居民身份證。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未成年人改名字需要什么材料,希望可以提供給大家進行參考和借鑒。
未成年人改名字需要什么材料
1、《變更更正戶口項目申請表》;
2、居民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3、居民身份證(16周歲及以上人員提供)(原件和復件);
4、父母親的結婚證和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5、父母親的離婚證(父母離婚的出具。父母離婚后子女變更姓名需父母雙方到場簽字同意;如果雙方不能同時到場由公證機關出具父母同意變更子女姓名的公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6、父(母)死亡證明(父[母]死亡的出具);
7、收養證或解除收養證明(收養或解除收養關系更名的出具);
8、親屬關系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9、單位、街道或學校證明(若孩子沒有上學就不用了)。
1、變更姓名需要去本人的戶口所在地進行辦理,需要帶著變更之前的戶口本以及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變更申請書和單位(街道辦或者學校)開的變更姓名證明信收養關系變更的要帶著收養證。
3、向派出所戶籍科提交,派出所自己經過調查審核,確認無誤后,上報地方分局進行再次審核。
未成年人改姓名需要本人或者父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姓名;成年人改姓名,只需要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姓名,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父母想給孩子改姓名的,需要父母雙方都同意。法律依據:《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①改姓的要求:改姓主要發生在隨父姓還是隨母姓的更改,以及收養關系變更或者是涉外婚姻,再或者就是父母離婚或者再婚的情況,這樣是允許改姓的。
②改名字的要求:改名字的條件范圍,小孩子的乳名改為學名的,還有就是名字當中有不常見的冷僻字的,還有就是名字出現歧義甚至是容易讓人誤解甚至是帶有不良含義的。
③不可改名字的:正在進行民事糾紛、收監服刑、在校的大中專學生,還有就是個人的信用記錄有嚴重不良記錄的。還有就是之前變更過出生日日期以及身份證號碼變更的,是不允許改名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