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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月十五鬧元宵由來

          | 柏鴻

          正月十五元宵節的習俗有哪些元宵節是我國民間一個重大的節日,那么元宵節有哪些習俗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準備的正月十五鬧元宵一起來了解吧。歡迎大家來閱讀,喜歡的可以了解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正月十五鬧元宵由來

          正月十五元宵節的習俗有哪些

          1、吃湯圓

          吃“湯圓”是元宵節的一項重要習俗。湯圓,又名“湯團”、“元宵”。吃湯圓的風俗始于宋代,當時的湯圓稱“浮圓子”,亦稱“湯圓子”、“ 乳糖圓子”、“湯丸”、“湯團”,生意人則美其名日:“元寶”。宋元元初時,湯圓已成為元宵節的應節食品,所以人們又稱它為“元宵”。

          如今,北方叫元宵,南方稱湯圓。元宵依餡論,分有餡和無餡兩種,有餡元宵又有咸、甜、葷、素之分;按制作方法分,有手中搓制、元宵機制和竹匾水滾等諸種;按粉制區別,則有糯米面、高梁米面等。

          2、猜燈謎

          玩燈是元宵節的一個重要項目。燈謎是元宵燈節派生出來的一種文字游戲,也叫燈虎。將謎面貼在花燈上供人猜射,謎底多著眼于文字意義,并有謎格24種,常用的有卷簾、秋千、求鳳等格,已形成了一種獨特的民俗文化。中國最大的一次燈謎盛會是1979年在南京舉行的“九城市燈謎會猜”,設有燈謎上萬條,3天里參加的人次達兩萬多人。

          3、賞花燈

          漢明帝永平年間(公元58--75),因明帝提倡佛法,適逢蔡愔從印度求得佛法歸來,稱印度摩喝陀國每逢正月十五,僧眾云集瞻仰佛舍利,是參佛的吉日良辰。漢明帝為了弘揚佛法,下令正月十五夜在宮中和寺院“燃燈表佛”。此后,元宵放燈的習俗就由原來只在宮廷中舉行而流傳到民間。即每到正月十五,無論士族還是庶民都要掛燈,城鄉通宵燈火輝煌。

          元宵放燈的習俗,在唐代發展成為盛況空前的燈市,當時的京城長安已是擁有百萬人口的世界最大都市,社會富庶。在皇帝的親自倡導下,元宵燈節辦得越來越豪華。中唐以后,已發展成為全民性的狂歡節。唐玄宗(公元685--762)時的開元盛世,長安的燈市規模很大,燃燈五萬盞,花燈花樣繁多,皇帝命人做巨型的燈樓,廣達20間,高150尺,金光璀璨,極為壯觀。

          宋代,元宵燈會無論在規模和燈飾的奇幻精美都勝過唐代,而且活動更為民間化,民族特色更強。以后歷代的元宵燈會不斷發展,燈節的時間也越來越長。唐代的燈會是“上元前后各一日”,宋代又在十六之后加了兩日,明代則延長到由初八到十八整整十天。

          到了清代,滿族入主中原,宮廷不再辦燈會,民間的燈會卻仍然壯觀。日期縮短為五天,一直延續到今天。

          燈在臺灣民間具有光明與添丁的涵義,點燃燈火有照亮前程之意,且臺語燈與丁諧音代表生男孩,因此往昔元宵節婦女都會刻意在燈下游走,希望“鉆燈腳生卵葩”(就是鉆到燈下游走,好生男孩)。

          4、踩高蹺

          踩高蹺是民間盛行的一種群眾性技藝表演。高蹺本屬我國古代百戲之一種,早在春秋時已經出現。我國最早介紹高蹺的是《列子·說符》篇:“宋有蘭子者,以技干宋元。宋元召而使見其技。以雙枝長倍其身,屬其脛,并趨并馳,弄七劍迭而躍之,五劍常在空中,元君大驚,立賜金帛。”從文中可知,早在公元前五百多年,高蹺就已流行。

          表演者不但以長木縛于足行走,還能跳躍和舞劍,高蹺分高蹺、中蹺和跑蹺三種,最高者一丈多。據古籍中記載,古代的高蹺皆屬木制,在刨好的木棒中部做一支撐點,以便放腳,然后再用繩索縛于腿部。

          表演者腳踩高蹺,可以作舞劍、劈叉、跳凳、過桌子、扭秧歌等動作。北方的高蹺秧歌中,扮演的人物有漁翁、媒婆、傻公子、小二哥、道姑、和尚等。

          表演者扮相滑稽,能喚起觀眾的極大興趣。南方的高蹺,扮演的多是戲曲中的角色,關公、張飛、呂洞賓、何仙姑、張生、紅娘、濟公、神仙、小丑皆有。他們邊演邊唱,生動活潑,逗笑取樂,如履平地。

          據說踩高蹺這種形式,原來是古代人為了采集樹上的野果為食,給自己的腿上綁兩根長棍而發展起來的一種蹺技活動。

          5、舞獅子

          舞獅子是我國優秀的民間藝術,每逢元宵佳節或集會慶典,民間都以獅舞前來助興。這一習俗起源于三國時期,南北朝時開始流行,至今已有一千多年的歷史。據傳說,它最早是從西域傳入的,獅子是文殊菩薩的坐騎,隨著佛教傳入中國,舞獅子的活動也輸入中國。獅子是漢武帝派張騫出使西域后,和孔雀等一同帶回的貢品。而獅舞的技藝卻是引自西涼的“假面戲”,也有人認為獅舞是五世紀時產生于軍隊,后來傳入民間的。兩種說法都各有依據,今天已很難判斷其是非。

          不過,唐代時獅舞已成為盛行于宮廷、軍旅、民間的'一項活動。唐段安節《樂府雜尋》中說:“戲有五方獅子,高丈余,各衣五色,每一獅子,有十二人,戴紅抹額,衣畫衣,執紅拂子,謂之獅子郎,舞太平樂曲。”詩人白居易《西涼伎》詩中對此有生動的描繪:“西涼伎,西涼伎,假面胡人假獅子。刻木為頭絲作尾,金鍍眼睛銀帖齒。奮迅毛衣擺雙耳,如從流沙來萬里。”詩中描述的是當時舞獅的情景。

          在一千多年的發展過程中,獅舞形成了南北兩種表演風格。北派獅舞以表演“武獅”為主,即魏武帝欽定的北魏“瑞獅”。小獅一人舞,大獅由雙人舞,一人站立舞獅頭,一人彎腰舞獅身和獅尾。

          舞獅人全身披包獅被,下穿和獅身相同毛色的綠獅褲和金爪蹄靴,人們無法辨認舞獅人的形體,它的外形和真獅極為相似。

          引獅人以古代武士裝扮,手握旋轉繡球,配以京鑼、鼓鈸、逗引瑞獅。獅子在“獅子郎”的引導下,表演騰翻、撲跌、跳躍、登高、朝拜等技巧,并有走梅花樁、竄桌子、踩滾球等高難度動作。

          南派獅舞以表演“文獅”為主,表演時講究表情,有搔癢、抖毛、舔毛等動作,惟妙惟肖,逗人喜愛,也有難度較大的吐球等技巧。南獅以廣東為中心,并風行于港澳,東南亞僑鄉。南獅雖也是雙人舞,但舞獅人下穿燈籠褲,上面僅僅披著一塊彩色的獅被而舞。和北獅不同的是“獅子郎”頭戴大頭佛面具,身穿長袍,腰束彩帶,手握葵扇而逗引獅子,以此舞出各種優美的招式,動作滑稽風趣。南獅流派眾多,有清遠、英德的“雞公獅”,廣州、佛山的“大頭獅”,高鶴、中山的“鴨嘴獅”,東莞的“麒麟獅”等。

          南獅除外形不同外,尚有性格不同。白須獅舞法幅度不寬、花色品種不多,但沉著剛健,威嚴有力,民間稱為“劉備獅”。黑須紅面獅,人稱“關公獅”,舞姿勇猛而雄偉,氣概非凡。灰白胡須獅,動作粗獷好戰,俗稱“張飛獅”。獅子為百獸之尊,形象雄偉俊武,給人以威嚴、勇猛之感。

          古人將它當作勇敢和力量的象征,認為它能驅邪鎮妖、保佑人畜平安。所以人們逐漸形成了在元宵節時及其他重大活動里舞獅子的習俗,以祈望生活吉祥如意,事事平安。

          元宵節這些禁忌需注意

          1、出門不能丟東西

          正月十五這天,很多人都出門去賞燈、觀月,人來人往的有人就渾水摸魚在其中。新的一年才剛剛開始,如果在正月丟東西,有的人就認為是把一整年的財運都給丟了,這一年都會過得不好,因此人們忌諱出門丟東西。

          2、不能剪頭發

          古人講究“身體發膚,受之父母”,對于自己的身體頭發、皮膚等,人們是非常看重的。頭發也被人們看做是財運,平常沒關系,但是正月是不能理發的。人們還認為理發會“死舅舅”。

          3、不能說臟話

          正月是一個喜慶的月份,是一年當中的第一個月份,老一輩的人講究一月份是很多神仙都在的月份。如果滿嘴臟話,就會讓人覺得小氣,不吉利,被神仙聽見了也不會去保佑這樣的人。因此,在正月不能講臟話。

          4、民俗認為此日是天宮大帝的誕辰日,應以喜慶為主。元宵節當日,夫妻之間絕不能鬧矛盾,也盡量避免孩子哭鬧,以免給家庭帶來霉氣。

          5、元宵節是一個普天同慶的節日,再繁忙的人這一天也一定要休息,避免勞作工具損壞,帶來霉運和財運損失和不利的事情發生。

          6、元宵節當日避免看醫生,避免到荒郊野外、墳地、古陵等陰氣和晦氣較重的場所。身體弱、運氣差的人士更應加以防范,以免沾染晦氣上身。

          7、此日、不要借給別人錢,據說這樣做的話、會把你的運氣借走。

          8、米缸也不要見底,因為舊有斷炊堪虞之說。

          9、此日注意衣服不要弄破、據說傳言會一年霉運纏身。

          10、此日不要殺生,這是一個見血的不詳惡兆,所出現的問題則是破財及病災。

          11、盡量避免白色和黑色的衣服,這兩種顏色與死亡緊緊聯系,大慶的日子見到這兩種顏色、會讓穿戴者事事不能如愿。

          12、避免臟話、據說這樣去做,今年會禍從口出、不經意說錯話而帶來大的禍事。

          關于元宵節的由來

          元宵節,元宵節是我國主要的傳統節日,也叫元夕、元夜,又稱上元節,因為這是新年第一個月圓夜。因歷代這一節日有觀燈習俗,故又稱燈節。(春節的起源和傳說 解析春節的起源和傳說)

          而元宵節的主要習俗是吃元宵,關于元宵節吃元宵的最早記載見于宋代。當時稱元宵為“浮圓子”、“圓子”、“乳糖元子”和“糖元”。從《平園續稿》、《歲時廣記》、《大明一統賦》等史料的記載看,元宵作為歡度元宵節的應時食品是從宋朝開始的。因元宵節必食“圓子”,所以人們使用元宵命名之。

          關于元宵節的由來有兩個說法。

          其一,元宵節是中國的傳統節日,早在2000多年前的西漢就有了,元宵賞燈始于東漢明帝時期,明帝提倡佛教,聽說佛教有正月十五日僧人觀佛舍利,點燈敬佛的做法,就命令這一天夜晚在皇宮和寺廟里點燈敬佛,令士族庶民都掛燈。以后這種佛教禮儀節日逐漸形成民間盛大的節日。該節經歷了由宮廷到民間,由中原到全國的發展過程。

          在漢文帝時,已下令將正月十五定為元宵節。漢武帝時,“太一神”的`祭祀活動定在正月十五。(太一:主宰宇宙一切之神)。司馬遷創建“太初歷”時,就已將元宵節確定為重大節日。

          其二,是元宵燃燈的習俗起源于道教的“三元說”;正月十五日為上元節,七月十五日為中元節,十月十五日為下元節。主管上、中、下三元的分別為天、地、人三官,天官喜樂,故上元節要燃燈。 元宵節的節期與節俗活動,是隨歷史的發展而延長、擴展的。就節期長短而言,漢代才一天,到唐代已為三天,宋代則長達五天,明代更是自初八點燈,一直到正月十七的夜里才落燈,整整十天。與春節相接,白晝為市,熱鬧非凡,夜間燃燈,蔚為壯觀。特別是那精巧、多彩的燈火,更使其成為春節期間娛樂活動的高潮。至清代,又增加了舞龍、舞獅、跑旱船、踩高蹺、扭秧歌等“百戲”內容,只是節期縮短為四到五天。

          據了解,元宵節俗的形成有一個較長的過程,據一般的資料與民俗傳說,正月十五在西漢已經受到重視,漢武帝正月上辛夜在甘泉宮祭祀“太一”的活動,被后人視作正月十五祭祀天神的先聲。不過,正月十五真正作為民俗節日是在漢魏之后。東漢佛教文化的傳入,對于形成元宵節俗有著重要的推動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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